搶回遺產8億土地+1億元 女強人小三告贏富商元配

賴女經營珠寶藝品店,有大量現金流動。(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賴姓女企業家愛上已婚陳姓富商,當20多年的小三,還陸續借錢給他投資本金利息達10億元,陳男原要拿6萬多坪的土地清償債務,沒想到陳男因病過世後,她發現土地早就登記在元配和其友人名下,一怒之下提告。新竹地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成立,相關繼承人不僅要交出市價約8億土地,還得給付1億元現金。

判決書指出,賴女1993年認識自稱經營證券公司等多項事業的陳男,得知對方婚姻不和又被合夥人欺騙,出於關心、憐愛的心理進一步與對方交往,甘願當20多年的小三,兩人雖然沒有婚姻關係,卻在各個場合同出同入,外人都以爲他們是夫妻,元配也從未反對這起婚外情;她在2001年聽從陳男的建議投入證券丙種墊款生息遊說她向友人集資,事後共交付1億元。

賴女聽信陳男會用新埔鎮90筆合計6萬3千多坪的土地抵債,市價約8億元,直到對方2011年因爲肝癌過世才知道都是騙局一場,男友生前爲了避稅把土地都過戶給元配和其友人,枉費她還曾動用人脈,花費1千多萬幫助對方到大陸換肝。法官審理後認爲,雙方的借貸關係成立,判陳男之子要還1億元的債務,元配及其友人必須把土地交給賴女,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