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因未成年僅獲刑兩年六個月,青島一女孩絕望數次自殘輕生

“要是沒有這件事我本來可以像個正常人一樣生活的”,女孩兒曾寫道。

“死有什麼可怕的,可怕的是活着。我只想解脫,活了21年辛苦啦”……

5月23日8點31分,一位稱自己曾遭遇性侵的網友@那麼再見 ,留下了一段話後便再無音訊。數名網友在評論中關心女孩究竟是否安全,更有大V發微博呼籲尋人

5月24日晚,@青島網警巡查執法 在評論中迴應網友:“經送醫院搶救,現已甦醒。”

因未成年而從輕處罰

“我是一名性侵受害者,我在未成年的時候被壞人使用暴力手段強姦了”。

女孩兒曾發微博表示,2017年2月,她和楊某超同在青島某酒吧打工時,遭遇其暴力強姦。兩人出生年份爲1999年,在當時均爲未成年人,也因此施暴者楊某超僅被判刑兩年六個月。

在其2020年11月30日的博文中,附帶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理由說明書、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抗訴請求答覆書照片

照片內的文本稱,市北區法院判決量刑適當。楊某超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爲構成強姦罪,其實施犯罪對象爲未成年,應予從嚴懲治,同時楊某超犯罪時系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市北區法院判處楊玉超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屬於在法定幅度內量刑。綜上,市北區法院對於楊某超強姦一案的判決量刑適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決定不予抗訴。該說明書落款處蓋有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公章,落款日期爲2020年11月27日。

遭遇性侵後數次輕生

女孩兒表示,遭遇性侵後,精神和心理方面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這幾年一直靠吃各種精神藥物維持生活,因常年吃精神藥物,副作用對我的身體和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女孩稱,因病情反覆加重,她經常自殘、自傷甚至自殺,經歷過多次洗胃,左手肌腱神經血管全部斷裂,右手肌腱斷了兩根,手臂、脖子上到處是疤。

正觀新聞記者發現,女孩兒曾多次在社交平臺上流露出輕生念頭,也數次引發網友和大V的關注與呼救。

“要是沒有這件事我本來可以像個正常人一樣生活的,都是他影響了我的一生,帶走了我全部的快樂和對生活的希望”,女孩寫下這樣的文字。

延伸閱讀

14歲少女被多次強姦後自殺 涉案企業老闆取保候審後去西藏旅遊

據澎湃新聞報道,四川成都雙流區,一名14歲的少女祝某在11樓的家中墜樓身亡,生前曾遭一知名企業家多次強姦懷孕,患上抑鬱症。這個事件引發了廣泛網友的關注。現犯罪嫌疑人邱某在被強姦案立案一個多月後,便疑似被取保候審,前往西藏等地旅遊。14歲少女被多次強姦後自殺,涉案企業老闆取保候審後竟去西藏旅遊?

據瞭解,祝某13歲時在網絡上認識了邱某,通過了解,主謀知道邱某是著名的企業家,還有2家公司,祝某感覺自己認識了一個有錢人很是高興,年紀小的祝某想法不是很成熟,遇到了46歲比較成熟的邱某,在熟悉之後,邱某多次給祝某發紅包,還讓她給他發裸照。祝某一時被豬油蒙了心,想都沒想將自己的私密照片發給了邱某。但是沒想到後來不發就遭到邱某的威脅,說要把照片發給老師同學和爸媽

邱某多次以照片威脅祝某到酒店開房間,最後導致祝某懷孕,直到今年2月,祝某的母親發現自己的女兒吃不下飯,便帶去醫院治療,沒想到卻診斷出祝某懷孕了。祝某媽媽想都沒想便立即報警,在女兒被治療期間,邱某還在與朱某聯繫,通過聊天記錄發現了自己女兒和這位邱某的聊天記錄,還發現了大量隱私照,於是祝某的媽媽請求警方調查邱某,並切還爲女兒安排了引產手術.

手術後,警方對祝某媽媽說要經過DNA的鑑定,才能鑑定祝某是不是被邱某侵犯,經過鑑定後,孩子的父親確實是邱某,警方也立即介入調查。但是在引產手術後,14歲的女孩祝某也被醫生告知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6月28日晚,祝某從學校回到家中,接了一通電話之後,便縱身一躍,墜樓身亡。2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將邱某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但是今年3月10日,警方對強姦案立案一個多月後,邱某的賬號還發布了定位爲西藏拉薩的視頻,疑似前往了西藏旅遊。

祝某的家人知道後就向警方詢問情況,而被告知,邱某林已經被警方取保候審,並稱“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性措施,性質一樣的,既然我們採取了這種措施,我們也會有方法限制他。”。7月1日,雙流區檢察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警方立案5個月後,“邱某林一案正在審查逮捕階段。”

一位花一般年紀的姑娘已經沒了,但是罪犯還在外開心旅遊,網友表示:法律不是要保護受害人的嗎?爲什麼人都死了這麼長時間,罪犯卻還逍遙自在的遊玩,有錢人的生命是生命,窮人的命就不是生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