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男女塗綠油精性交 共犯判比主犯還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發生一起變態的強迫性交案件,由於毒品交易被查獲毒販買家間起內鬨,竟強迫牽線的被害男子與被勒索的被害女子彼此性交,並要求男方塗上綠油精全程更以手機拍攝下來,變態行爲令人髮指!事情東窗事發後,高等法院於12日做出判決,主犯2人分別被判9年、9年6個月;共犯2人則被判10年、1年7個月。

▲主犯強迫男女塗上綠油精後性交。(圖/翻攝自網路)

一名女子於民國97年間,試圖透過某男子牽線,向黃姓嚴姓男子購買毒品;但最後因爲被警方查獲而交易失敗。賣方黃姓與嚴姓男子怕該女子供出對他們不利的言論,要求她交出5萬元作爲擔保;但女子遲遲未交出,黃姓、嚴姓男子找來林姓、李姓男子,強將該牽線男子與女買家帶到臺北市山區林森北路一間套房內拘禁,要求付錢後纔可離開。

在套房內,黃男等人先強迫該牽線男子揹着水桶伏地挺身,再強迫男子下體塗上綠油精後與女子性交、口交,並全程被嚴姓男子用手機錄影下來。判決書指出,黃男等人凌虐被害人後,更逼迫女子簽下50萬元本票數張,以及20萬的借據1張,用以恐嚇女子的父母親還款。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逮捕嫌犯4人,被害人被拘禁33小時後才重獲自由。

最後判決中,黃男判刑9年確定,嚴男則被判9年6個月;林男被判1年7個月,李男則因案發後逃亡,直至100年9月才投案,依恐嚇取財罪、強制性交而凌虐罪等罪合併判刑,7月12日決定改判李男10年徒刑,比主犯還要久。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