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頭香!南山人壽首推 保險金分期給付

南山人壽率先業界首推全臺第一張保險分期給付商品保戶可進行彈性規劃。圖爲南山人壽副董事長英宗。(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金管會日前推出新政策,開放壽險商品可提供保戶「保險金分期給付」,保戶能夠選擇以一次給付、定期給付或定額給付等不同方式來領取壽險商品全殘廢或身故等保險金。而南山人壽也率先推出全臺首張保險金分期給付商品「南山人壽鑫利年年2增額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以往保險商品的身故、全殘廢保險金,皆是一次整筆給付予身故受益人被保險人。但如今保戶可針對身故或全殘廢保險金分別進行彈性規劃,依不同受益人或是被保險人的需求,自由安排不同的給付比例和給付年期,給家庭更長遠的保障。

南山人壽產品發展行銷資深副總王瑜華表示,倘若保戶希望將大筆保險金額分次給付,則需要將保險金先進行信託,並支付信託業者簽約手續費及每月信託管理費,再由信託業者依與保戶之約定將保險金給付予信託受益人。

以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三明治族羣爲例,通常事故發生的當下,家庭會急需一筆資金應急,因此可指定一定比例的身故保險金,用「一次給付」方式整筆給配偶彈性運用;而對於年邁的父母,由於需要較長期的扶養,則可以安排部分身故保險金以適合的規劃方式,分期給付給父母,讓雙親有所託。

至於剩下的保險金則可設定10至20年分期給付給子女,確保子女在成年前每年都能有一筆穩定的生活教育費用,讓保險代替自己年年照護家人的未來。此外,全殘廢保險金也同樣可以設定分期給付,解決全殘廢變故發生後所衍生的照護和經濟問題,確保自己享有更好的生活和醫護品質

民衆需注意,按照目前法規,當保險金開始分期給付前,要保人還可彈性調整保險金受益人、分配比例和給付年期,但當事故發生、保險金開始給付後,則不可以再調整,也不能解約或質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