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銀樓出獄再搶小吃攤又行竊 男子陳冬祥被訴

臺北地檢署。(中時資料照)

曾因行北市老字號光明珠寶銀樓店」遭依判刑9年定讞,今年2月才執行完畢的男子陳冬祥,竟然又搶奪小吃攤,還偷竊路邊車輛後座的LV名牌包,到便利店行竊高梁酒被捕,臺北地檢署偵查後,依搶奪、傷害等罪將陳起訴,並建議法院考量陳是累犯及其犯案情節裁量是否加重最輕本刑

陳冬祥於2010年2月2日持刀行搶延平北路上「光明珠寶銀樓店」,因此遭法院依強盜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定讞,入監服刑直到今年2月1日縮刑執行完畢。

不料,陳出獄後仍不思悔改,今年3月15日,見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間小吃攤,闖入搶走現金1萬元,隨即逃逸無蹤。隔天再度出沒林森北路,見一輛路邊臨時停車沒鎖門,趁機打開後車門,取走放在後座的LV名牌包。

3月16日,陳冬祥在萬華區一間便利商店,假意購買運動飲料舒跑,卻袋中夾帶一瓶高粱,未結帳即欲離開,店員不讓他走,他爲脫逃竟打傷店員,店員趕緊報警雙方扭打之下,警方趕到當場逮捕。

檢方認定陳冬祥涉犯搶奪、強盜、傷害等罪依法起訴,同時,陳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檢察官因此請求法院審酌大法官釋字775號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陳的最輕本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