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治療9年全沒用 屏東男忍不住又偷摸女子慘遭羈押

屏東一名男子再犯性騷擾案件,遭屏東地院羈押。(林和生攝)

屏東縣一名盧姓男子於2007年猥褻少女遭判3年5月,另需接受強制治療9年,沒想到,盧男前腳出院後腳即再次潛入民宅,偷摸一名女性的背部遭法辦,屏東地檢署認爲其罪行重大,再犯可能性高,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瞭解,盧姓男子前科累累,曾在2001年間性侵一名婦人未遂遭逮,出獄後卻又於2007年侵入民宅,偷摸一名年僅13歲少女的胸部,被臺中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入侵民宅、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合併執行3年5月徒刑

盧男於2008年3月入監服刑,2011年執行完畢後轉往臺中監獄附設醫院接受強制治療,盼能矯正意圖性侵他人的狀態,孰料,盧男每年度都會接受一次鑑定檢視治療狀況,但卻一連9年都未見狀態改善。

而盧男對於比刑期還長的強制治療感到不滿,甚至形容宛如無期徒刑,聲請釋憲,但在2020年3月間評估鑑定中,結果仍顯示盧男的再犯比率高,但醫院小組認爲他無法治療,轉以透過藥物或其他方法讓其迴歸社會,最終於2020年9月出院。

誰也沒想到,時隔不到半年,盧男又再次控制不了內心的慾望,偷偷潛入民宅兩次,第一次發現屋主男性,悻悻然的離去,第二次發現女屋主正在睡夢中,便伸手偷撫摸了一下對方的背,女屋主頓時驚醒,嚇得立刻報警處理。盧男則遭到妨害自由、竊盜未遂等罪移送法辦。

對此,臺中高分檢認爲,盧男還是需要接受強制治療,在聯繫屏東地檢署之後,決定由屏檢向法院聲請羈押,讓盧男一邊在屏東接受強制治療,並同時審理盧男近期所犯下的猥褻罪。屏東地院則認,盧男再犯可能性高,於近期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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