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泰興公司等42家事業爲聯合採購合船裝運小麥,向公平會提出申請「聯合行爲例外許可」,公平會以附加負擔的方式,包括申請人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爲,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他事業加入本聯合行爲,按季函報等,准許再展延5年許可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止。
僑泰興公司等42家事業爲實施合船採購小麥,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爲例外許可,公平會審議後認爲,小麥、麪粉爲糧食管理法定義的糧食,合船採購小麥可提高參與事業採購議價能力、掌握小麥供應量,以均攤各船期之小麥進口成本,因此,參與事業有誘因將節省成本反映在產品售價及較穩定的供應量上,進而使相關經濟效益得以擴散至中、下游買方及消費者。
況且,公平會指出,產業主管機關也表示,合船採購小麥可使相關業者增加國際議價能力,有助於重要基礎民生工業、下游麪粉製品加工業及末端消費市場之原料掌握,公平會也認爲,這項聯合行爲有益於整體經濟及公共利益,因此以附加負擔許可的方式准予延展期限。
其負擔內容,公平會指出,主要包括:申請人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爲,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他事業加入本聯合行爲;其等亦不得利用本許可限制任一申請人自由決定其聯合採購進口之數量,或禁止任一申請人自行採購進口;且應將本聯合行爲之執行情形,按季函報公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