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老友「猜我是誰」強壓頭頸害受傷 他挨告判賠10萬

▲楊姓男子友人嬉鬧,想開「猜我是誰」的玩笑,卻造成友人受傷,被二審判拘役50天,賠10萬2百元。(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2名超過60歲老友,2018年2月間雜貨店巧遇,楊姓男子想與彭姓友人嬉鬧,開「猜我是誰」玩笑,自彭之背後將其左手肘置於左肩上方,並用左手掌抓住對方頭頂壓制頭部,卻造成彭受傷,彭憤而提告傷害及民事賠償,二審判楊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醫藥精神慰撫金共判賠10萬2百元,全案定讞。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2018年2月16日,楊姓男子(60多歲)與彭姓男子(64歲)在臺南市一家雜貨店巧遇,楊男看見老友即以「猜我是誰」跟彭男開玩笑嬉鬧,於是從背後將其左手肘置於彭左肩上方,並用左手掌抓住彭頭頂處壓制伊頭部,使伊頭頸部無法轉動察看何人在其後方,致使伊頭、頸部受到壓制而受有頸扭 傷、下背挫傷、顳頷關節痛及頸部其他部位之關節和韌帶扭傷等傷害,造成好友反目,彭男憤而向楊男提告傷害,並提出民事賠償。

楊男被一審法院刑事庭判決判處拘役50日確定,可科罰金。民事賠償判賠100200元(含醫藥費2020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彭男不服上訴要求楊男應再賠償他祖傳秘方醫療費用99800元、不能工作損失300000元,二者合計399800元。

法官審理時,楊男抗辯他只是跟彭男開玩笑,事後彭男還回頭笑得很開心,沒想到事後彭男就提告,他質疑彭男本來就有相關宿疾,不能趁此機會全部要求他賠償,何況他現在負債累累,父親生病要照顧,反觀彭男經濟狀況不錯,爲何要這樣逼他。

二審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楊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至於民事部分,法官審酌雙方經濟財力地位後,判楊男要賠彭男醫藥費20200元,以及身體所受痛苦精神慰撫金8萬元,合計要賠償10萬2百元。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