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又偷吸塵器吸頭 還辯稱沒吃藥 下場慘了

翁姓男子再度到量販店偷取吸塵器吸頭,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他拘役50天。(本報資料照片)

翁姓男子在今年5月再度到民族路一家量販店偷取知名吸塵器的錐形吸頭,他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辯稱,因爲案發當日拔牙齒,沒有服用身心科藥物,所以纔會行竊,後來也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事情。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處他拘役50天。

翁男於今年5月4日到這家量販店趁無人注意時,偷取Dyson吸塵器的配件無纏結錐形吸頭,價值1200元新臺幣。店家發現後報警,左營分局訊後函送。這也是翁男相隔一個多月後,再度到量販店偷取吸塵器吸頭,上回他到楠梓區一家量販店偷吸頭,這次選擇左營的量販店。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爲翁男涉嫌重大,通知他到案說明。但翁男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否認犯案,他還主張自己之前發生過車禍,因此常常會發生記憶喪失的情況,他忘記當天做了什麼事情,也不清楚自己爲何要行竊。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翁男行竊當時有先觀察周遭環境,且在偷得吸塵器的吸頭後將物品放在揹包內,掩飾其犯行。加上他在犯案後沒有繞遠路的情形,可以判斷翁男當時神智清醒,並無任何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的不能辨識行爲的能力,因此無法獲得減刑。

承審法官審理後,依竊盜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