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奮妻賣檳榔養活全家 夫吃飛醋竟殺了她!判刑12年8月

宜蘭呂姓男子,吃飛醋刺死妻子。判刑定讞。(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宜蘭縣城鎮呂姓男子懷疑大陸籍配偶王姓妻子另結新歡,去年8月6日七夕情人節前夕,他因吃飛醋而與妻爭執,最後竟持水果刀朝猛刺妻子50餘刀,妻子當場身亡。呂男遭逮後,一二審均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呂男判刑12年8月定讞。

判決指出,有毒品竊盜前科的呂姓男子(61歲),與小他20歲的王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呂男因中風身體不好,長期失業,都由妻子勤奮賣檳榔維持家裡生計。但丈夫感念,反而經常懷疑妻子,2人常常吵架,妻子還因曾遭家暴被列爲高風險家庭

案件發生於去年七夕前晚,8月6日晚間,呂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先到妻子經營的檳榔攤理論,回到家後2人再度爭吵,妻子氣到要離婚,更激怒呂男。呂男衝到廚房拿出拿出20公分長的水果刀,朝妻子頸部胸口、背部等要害猛刺50多刀,刀刀見血,妻子最後渾身是血,倒臥在血泊之中,呂男則趁亂逃逸。

18歲的長女返家後,發現媽媽竟被人殺害,而爸爸卻不見蹤影。女兒報警警方鎖定呂男的行蹤後,在桃園地區逮捕呂男,帶回宜蘭偵訊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呂男判刑12年8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呂男坦承殺妻,但辯稱受到妻子刺激,又執意離婚,他才暴怒,不斷持刀刺向妻子,等到恢復意識時,已經鑄下大錯。而法醫勘驗死者頭頸胸腹有多達53處刀傷高院認定呂男致死意圖明顯,具有殺人故意。而高院量刑時,因女兒求情,不希望父親老死獄中,最後高院維持原刑度,還是將呂男判刑12年8月、褫奪公權6年;另外高院也因呂男聲請,認爲他中風行動不便,裁準他30萬元交保。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