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1275件罰款退款暗槓205萬 監理人員判撤職

公懲會(陳志賢攝)

公路總局臺中監理卓姓承辦員,利用內部作業流程漏洞,侵佔民衆繳交逾期罰款及相關退款,共1275件205萬餘元,臺中地檢署去年依貪污等罪起訴卓後交通部也將卓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判決卓員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判決指出,卓男中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承辦員,負責稅費查詢、補單違費收退款申請及違費刪除、免罰案件電腦註記等業務

卓男從2015年至2017年間,利用監理所刪除、免罰、補發收據未勾稽比對漏洞,侵佔民衆繳納汽機燃料稅逾期罰鍰及強制執行支出必要費用,685筆共96萬餘元。此外,對於車主重複繳納、溢繳、符合免罰規定,可申請「退款」,卓男又將款項差額就納入自己的口袋,侵佔590筆共108萬餘元。

2017年5月間,稅費管理課人員察覺有異,卓男指稱是操作有誤,但卻私下將案件更正並自繳費用結案,經監理所進行調查,卓男發現發犯行敗露,主動自首,繳回犯罪所得。臺中地檢署去年10月依貪污等罪起訴卓。

據瞭解,案發後監理單位檢討弊病,自2018年起承辦員「刪除」及「免罰」等權限,改須主管審覈;民衆退費,須持退款申請書及籤辦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