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被控違反著作權遭起訴 今法院迎戰昔日恩師林暐哲

藝人青峰與前老闆林暐哲間的合約糾紛臺北地院11日開庭傳喚吳青峰出庭。(陳君瑋攝)

蘇打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臺北地檢署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青峰出庭、林暐哲出庭作證,2人將在法庭上交互詰問。

檢方指控,青峰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爲止,270多首詞曲創作專屬林所有,授權區域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須在合約期滿3個月前書面表示反對,否則自動延長1年,因此雙方自2015年起均爲自動續約

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再續約,但依合約規定,須在2018年9月提出纔有效,因此合約早就自動延長1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卻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太空人》、《歌頌者》、《巴別慶典》等12首歌曲,並上節目活動7次公開演出、5次出版數位專輯

之前北院開庭時,律師作證時回憶2018年12月,見證青峰、林暐哲解約的過程,律師說,當時青峰與林暐哲談完後,青峰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但事後林暐哲說提告,坐在被告席的青峰聽到這些證詞時,情緒激動當庭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