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唱自己的歌挨告侵權三連勝!恩師林暐哲翻臉過程全曝光

青峰幾度於庭上激動落淚,更痛訴林暐哲「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北院15日判他勝訴,也是挨告後的三連勝。(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藝人青峰2019年在演唱會演出,卻遭早已公開分家恩師林暐哲提告侵權,繼對方求償800萬一、二審勝訴後,15日刑事侵害著作權官司,再獲臺北地院判決勝訴,宣判理由揭露了2人當初協議過程,也忠實呈現了林暐哲「翻臉」的過程。

林暐哲提告主張,青峰2018年分家時,在詞曲授權合約上沒依規「在到期前3個月內以書面反對」、視同自動續約,青峰2019年的演出構成侵權。

法院調查發現,青峰於2018年10月的存證信函中,就已明確表達歌手經紀、詞曲授權3項都要解約,林暐哲在確認青峰要結束舊約後,不僅沒提出反對,還追問「妥善處理的下一步是什麼?」,顯然這時雙方已有共識

另外,協助青峰與林暐哲分家的田振慶律師證稱,在雙方於2018年12月的商談中,青峰明確表示「3份契約都要終止,其中詞曲授權在9月就已經說好了」,而另名黃秀蘭律師,更於會談中將存證信函提出,當面向林暐哲確認,「是要結束這3份合約嗎?」,林暐哲也點頭回應,之後雙方就做成書面協議,並在之後對外公開分家。

黃秀蘭律師當時是林暐哲的法律顧問,回憶協助雙方分家時,林暐哲曾說詞曲授權已和青峰談好了,當時她還反覆確認,林暐哲則說青峰會成立公司處理,雖然她沒再進一步確認2人是怎麼談的,但既然林暐哲說「希望結束得清清楚楚、乾乾淨淨」,她也尊重雙方決定,林暐哲在協商時,更強烈要求寫下共同聲明,要讓外界知道他們「圓滿結束了」。

而林暐哲在協議分家後,也曾向青峰表示「你即將自己做」,提醒對方之後若有實體專輯要跟環球合作,要自己去說。

而本案青峰遭起訴的關鍵,在於林暐哲於2019年4月,寄信告知青峰侵權時,青峰迴復有看到詞曲授權「到期前3月以書面反對」的條約,並稱「那今年前你繼續代理我的詞曲嗎?」,認定雙方合約存續、青峰表演違約。

但法院認爲,青峰在之後的信件裡,又再次提及已解約的主張,在庭上時也解釋當時會那樣回,是顧及10多年情誼、不願直接反駁,想先確認林暐哲是不是搞不清楚狀況綜合雙方對話律師證詞,認定解約事證明確,判青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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