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西安善行涉嫌虛構募捐信息:捐助對象父親“死而復生”?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樑耀丹 主編|趙妍

自我國《慈善法》實施以來,中國的慈善事業進一步走向規範化、法治化。慈善組織在法律的規範下向前發展,慈善組織總量正逐年增加,民間慈善組織對慈善事業的貢獻也越來越大。

不過,在我國慈善事業發展過程中,也存在個別民間慈善組織不規範、違規運作的現象。

本站清流工作室近期發佈了《曝西安善行基金會在網上瘋狂打廣告募捐,善款卻被自己留下!》,揭露了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下稱“西安善行基金會”)存在連續多年善款流向前任理事公司,購買無資質備案理財產品的情況。

文章發佈後,清流工作室注意到,西安善行基金會立即在全國慈善信息平臺(下稱“慈善中國”)對部分信息進行了篡改。而在其微信公衆號、小程序、視頻號和抖音APP等平臺,西安善行基金會也對部分之前已發佈內容進行了刪除、修改或屏蔽等處理。

但清流工作室對西安善行基金會現存互聯網的信息追蹤調查發現,除了存在至少連續三年資金流向關聯方外,西安善行至少還涉嫌存在對募捐項目虛構情節、誘導募捐,互聯網平臺籌款違規等問題。

虛構事實、誘導募捐?

我國《慈善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開展募捐活動,應當尊重和維護募捐對象的合法權益,保障募捐對象的知情權,不得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欺騙、誘導募捐對象實施捐贈。

但清流工作室查詢發現,至少有部分西安善行基金會發布的募捐信息,存在虛構事實的嫌疑:信息錯漏百出,其中甚至出現了被捐助對象的父親“死而復生”的情況。

微信公衆號“善行公益”(ID:gh_0cc26609d82b)的認證主體是西安善行基金會。

2022年1月28日,“善行公益”推送標題爲《零下3度!11歲女孩在寒風中幹活,她的爸爸不在了,只剩母女倆相依爲命》的文章,講述了化名爲“貝貝”的小女孩,父親去世後與媽媽相依爲命的故事,文末配上了一張“助學資金接收單”。西安善行自稱給貝貝家送去了1500元補助金。

荒謬的是,這個“助學資金接收單”顯示,這1500元的接收人竟然與貝貝是“父女”關係;而文章標題、開頭均稱貝貝的父親已經去世了。

無獨有偶。2022年3月11日“善行公益”推送的《爸爸早逝,媽媽常年在外打工,女孩在叔叔家經常吃不飽飯……》一文中,女孩“妞妞”的爸爸已經去世,媽媽常年在外打工,現在跟叔叔一起生活。但文末配上的助學金資金接收單中,荒謬的事情再次發生——在“受助學生與接收人關係”一欄,同樣寫上“父女”,資金簽收日期爲“2021年1月11日”。

除了被捐助對象的父親“死而復生”外,“善行公益”在2022年7月29日、8月5日分別推送《兒子因病截肢,婆婆身患癌症,苦命⼥⼈泣不成聲》、《一場車禍改變了8歲男孩的命運,父母含淚選擇截肢保命……》文章。文中,基金會均稱爲主人公“免費安裝了一條義肢”,但義肢的照片,卻用了同一張。所以這一條義肢,到底安裝在了誰的身上?

除了上述案例外,還有很多細節真實性存疑的案例,不勝枚舉。

比如《被父親拋棄在大山裡的孩⼦,用自己的勤勞報答爺爺奶奶》一文,講述了一個化名爲“格夫”的小男孩,父母出走,杳無音信,由爺爺奶奶撫養,家庭窘迫。文章最後善行基金會爲格夫提供了1500元夢想助學金,並且配上了一張助學金資金接收單的圖片。但杳無音信的父親,出現在“受助學生與接收人關係”一欄;

比如《父母雙亡,誰來養活這個4歲的小男孩?》一文,講述一個今年四歲的孤兒小裡(化名),父母在三歲相繼去世的救助故事。文章稱小裡剛上幼兒園,而文末的1500元資助金接收單上,受助人卻顯示是個小學生。

西安善行旗下微信公衆號“善行公益”推送的捐助案例故事,錯漏百出,前後矛盾。但是這些案例故事無一例外,在文章開頭、中間、文末反覆加上“我要捐款”的捐助鏈接,誘導讀者進行捐助。

不合規的籌款廣告

作爲一家慈善機構,西安善行基金會在微信公衆號、微信朋友圈、微信視頻號、抖音等多個平臺發佈過多條募捐廣告。

我國《慈善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佈募捐信息。

截至目前,民政部共指定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32家。雖然目前騰訊公益網絡募捐平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均已被民政部指定爲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但微信、抖音APP的運營主體分別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屬於民政部指定的平臺。

然而,西安善行基金會鋪天蓋地的募捐廣告,均不在上述指定的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涉嫌違規募捐。

在9月14日清流工作室發佈關於西安善行基金會的文章之前,曾在西安善行基金會的抖音官方號,通過其發表視頻左下角的捐贈鏈接成功捐過款項。

清流工作室也曾經通過西安善行基金會的微信公衆號、視頻號等平臺,跳轉到相關的捐贈頁面。

而在文章發表後,微信和抖音等相關平臺的捐贈入口目前都關閉了。西安善行基金會的微信視頻號也已經設置爲私密賬號,需要對方同意關注後纔可看到內容。

西安善行基金會在刻意隱瞞什麼?此前在互聯網平臺發佈的募捐廣告,是否屬於商業廣告?是否使用善款進行了廣告推廣?是否涉嫌違規?

資金流向異常

本站清流工作室近期發佈了《曝西安善行基金會在網上瘋狂打廣告募捐,善款卻被自己留下!》,揭露了西安善行基金會存在連續多年善款流向前任理事公司,購買無資質備案理財產品的情況。

9月18日,在悄然篡改了多處信息後,西安善行基金會發布了《西安市善行公益慈善基金會關於本站清流工作室相關報道的澄清》一文,對異常的資金流向避而不談,對疑似存在的關聯方避重就輕。

清流工作室此前報道,2019年至2020年,西安善行基金會分別購買了1200萬、997.4萬元的同一個理財產品——“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這個產品的受託機構則是浙江崇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崇茂公司”)。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下,慈善機構可以購買合規的理財產品。按照民政部下發的《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慈善組織開展投資活動可以直接購買銀行、信託、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進行直接買賣股票、直接購買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人身保險產品等8類投資活動,該規定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問題在於,無論是浙江崇茂公司,還是“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均無資質。

清流工作室未能查到,浙江崇茂公司具備公募或私募基金的牌照。該公司的經營範圍爲“服務: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除證券、期貨)”。網上也沒有關於“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任何的信息。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上,也無法查詢到相關備案信息。

浙江崇茂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在電話中表示,公司是一家投資公司,從未發行過理財產品。經覈查對比,該電話屬於浙江崇茂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東盧凡。

法律人士反饋,普通企業沒有發行理財產品的資質,浙江崇茂公司的名稱,只可能是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如果查不到備案資質,就說明它沒有發行產品的資格。

清流工作室進一步調查發現,浙江崇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股東盧凡,也是西安善行基金會的前任理事。事實上,仔細翻閱西安善行2019年至2021年年報,購買“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的情況,一度被“迴避”。

根據西安善行2019年度工作報告第4頁、第5頁,當年總共召開了5次理事會,盧凡參與了全部理事會議。5次理事會中,討論過對存量資金進行保本低風險理財的增值方案,也討論過購買招商銀行、江蘇銀行的理財產品,卻對購買1200萬元“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隻字不提。

盧凡在2019年12月之前爲西安善行理事,而西安善行在2019年有1200萬元直接流向了關聯方的公司。

根據西安善行2020年、2021年度工作報告,西安善行理事會直到2021年纔對購買“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進行表決。而實際上,這已經是西安善行基金會分別購買“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的第三年。而在此前兩年,西安善行購買的其他理財產品均在理事會中被一一表決。

除了連續三年購買大額無資質理財,資金流向前任理事的公司外,西安善行基金會2020年、2021年年報還顯示,還有多筆預付款與前理事盧凡發生聯繫。

其中,西安善行基金會2020年報顯示,該基金會曾支付預付款37.91萬給杭州崇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後者由盧凡實際控制的浙江崇茂公司全資持股。

2021年年報也顯示,西安善行基金會的預付款客戶包括杭州崇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益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崇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浙江崇茂公司100%持股,而杭州益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由浙江崇茂公司和盧凡共同持股。

西安善行基金會多筆資金的去向,均與前理事的關聯公司相關,其中金額最大的部分,被稱購買了“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無備案、無資質的“崇茂·富盈一號貨幣市場基金”,到底是否真實存在?資金究竟流向了哪裡?盧凡辭去理事職務後,與西安善行基金會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我國《慈善法》第十四條規定,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以及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慈善組織、受益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以及管理人員與慈善組織發生交易行爲的,不得參與慈善組織有關該交易行爲的決策,有關交易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