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葉飛舉報背後:“市值管理”的黑吃黑江湖

葉飛舉報背後:“市值管理”的黑吃黑江湖(來源:清流Plus)

出品|本站清流工作室

作者|樑耀丹 主編|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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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大V葉飛的持續舉報,揭開了“市值管理江湖”的隱秘一角。

根據葉飛的說法,中源家居所進行的“市值管理”,上市公司盤方中間人、公募基金券商資管等多方均牽涉其中。其中,葉飛作爲中間人,在他的下家公募基金和券商資管買入中源家居股票後,由於股價下跌出現損失,隨後盤方賴賬不付尾款

清流工作室瞭解到,事實上,類似的操縱股價事件中,參與者“黑吃黑”、因利益反目成仇的事件並不罕見。有的人試圖從中分一杯羹卻一無所獲;有的人被賴賬的同時也賴別人賬;有的人出資出力操盤,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僞“市值管理”

清流工作室瞭解到,“市值管理”這個概念最早在2005年由國內一些經濟學者提出。2014年,“市值管理”首次被寫入資本市場頂層文件。當年5月,國務院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中明確提出“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

不過,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向清流工作室表示,葉飛所舉報的,實際上是披着“市值管理”外衣的操縱證券市場,葉飛舉報過後是否面臨法律制裁,取決於事實的具體細節以及他本人的參與程度。

有不願具名的金融人士告訴清流工作室,葉飛提到的“僞市值管理”有則有之,但並非行業普遍現象,現在大機構都覈查得很嚴,只有一些小機構纔可能接這種坐莊業務,而且一般是機構員工的個人行爲。

資本掮客作爲“市值管理中介”所面臨的尷尬,不止葉飛一個人遇到。

一位不願具名的私募人士曾向清流工作室分享過一段經歷:曾有以坐莊爲主要業務的操盤手看中其積累的行業人脈資源,讓其牽線與上市公司股東認識。但在這位私募人士出力介紹雙方認識後,操盤手卻“過河拆橋”——沒有給其任何利益分成,甚至沒有給其出差等費用進行過報銷。雖然操盤手此前也沒有承諾過任何好處,但這還是讓其感到懊惱。“感覺被人耍了。”該人士表示。

清流工作室查閱相關裁判文書發現,在葉飛舉報的“盤方代表”蒲菲迪,事實上同樣被賴過賬。2020年發佈的多份裁判文書顯示,蒲菲迪不僅以提供場外配資名義吞掉了下家的保證金,也因同樣的原因被上家拖欠了保證金。

裁判文書顯示,蒲菲迪曾與他人簽訂了六份場外配資“借款合同”,交易資金高達4.12億元,收取保證金超過1億。但在炒股賬戶出現虧損後,蒲菲迪沒有返還保證金,因此被告上法庭

以其中一起糾紛案件爲例,該案件的原告樑某指出,2017年4月14日,蒲菲迪與樑某簽訂場外配資《借款合同》,約定樑某向蒲菲迪提供1500萬元保證金,蒲菲迪向樑某提供借款4500萬元,月息1.1%。蒲菲迪對其保證,將樑某支付的1500萬元保證金和4500萬元出借款全部轉到一個股票賬號,並出借該賬戶給樑某獨立操作炒股,蒲菲迪負責監控賬戶。

但《借款合同》簽訂後,蒲菲迪以避免陌生手機號登陸股票賬戶爲由,一直沒有向樑某移交國元證券股票賬號及登陸密碼,且樑某對炒股並不懂,所以該股票賬戶一直由蒲菲迪等人控制和操作。之後,蒲菲迪告訴樑某該股票賬戶內的股票已經全部賣出,但是賬戶資金去向不明。樑某認爲蒲菲迪等人以欺騙方式共同惡意侵佔自己的保證金和利息,然後將其告上法庭。

不過,法院指出,因爲案件涉嫌“場外配資”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詐騙犯罪嫌疑,因此駁回了樑某的上訴。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幾乎在同一時間,蒲菲迪同樣被場外配資的“上家”吞掉了保證金。在另一起糾紛案件中,蒲菲迪與一名叫馬靜的融資中介簽訂了場外配資借款合同。隨後,馬靜向蒲菲迪提供了資金爲1.86億元的證券投資賬戶,蒲菲迪向馬靜支付了6400萬元保證金並存入了證券投資賬戶。然後,等到雙方結算時,該證券投資賬戶出現虧損,馬靜沒歸還餘下保證金3223萬,蒲菲迪同樣將其告上了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蒲菲迪與她的“下方”樑某等人簽訂場外配資合同時間在2017年4月前後,跟“上方”融資中介馬靜簽訂合同的時間在2017年8月,兩邊的交易剛好發生在前後腳。

清流工作室發現,類似的“爾虞我詐”的事件還出現在另一起配資團伙的證券操縱案中。

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17年5月開始,羅山東利用自有資金及從其他人處獲得的配資買入股票迪貝電氣(603320.SH)。9月中旬,羅山東聯繫龔世威,稱已經持倉6億餘元迪貝電氣,提議共同操縱迪貝電氣。龔世威於是又聯繫了王傑等人買入迪貝電氣。但就在在龔世威、王傑等人買入迪貝電氣期間,羅山東趁機賣出迪貝電氣,結果羅山東炒作該股票獲利,龔世威、王傑則不約而同虧損。

龔世威在法庭上表示,羅山東引誘龔世威高位接盤迪貝電氣,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大量出貨,導致該只股票多次連續跌停,被資方強制平倉,虧損3000多萬。王傑也表示,羅山東誘騙王傑買入迪貝電氣,自己乘機賣出全部股票,導致王傑虧損2000多萬元。

有從事股票大宗交易的人士向清流工作室表示,一般從上市公司股東接盤股票的,也十分警惕莊股,有經驗的一般判斷股票K線是否有異樣或者向圈子內打聽消息,來判斷股票價格是否存在泡沫,誰也不希望一接盤就出現股價大幅跳水,除非出貨方打折力度十分大。

事情敗露反目成仇

清流工作室翻閱裁判文書發現,在這個行業,不僅牽線的中介有可能“被耍”,向操盤方提供炒作資金的資金方、操縱股價的操盤方,在事情敗露之後與坐莊參與者反目成仇的情況時有發生。

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17年7月,時任南風股份(300004.SZ)總經理、董事長、第一大股東的楊子善爲維持股價,防止其質押的6244萬股南風股份觸及平倉線,於是與他人合謀並且簽訂《市值管理協議》,約定由一傢俬募基金在二級市場大量交易南風股份股票,南風公司配合發佈兼併重組利好公告,共同推高股價。股價上漲後收益70%歸楊子善,30%歸上述私募基金。

這個時候,另一位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即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非法高利轉貸他人的資本掮客出現,這位資本掮客的名字叫楊世翔。2017年11月至12月,楊世翔以黃飛建名義認購信託計劃後級資金,並通過支付南京銀行年利率6.21%利息,通過某銀行資管計劃認購信託計劃優先級資金的方式,實際套取南京銀行信貸資金1億元。也就是說,真正撬動銀行槓桿資金的出資方實際上是黃飛建,楊世翔僅爲中間人。

隨後,楊世翔將撬動的1.5億資金,以15%的高利息間接轉借給楊子善。楊子善隨即與前述私募機構將資金用於拉擡南風股份股價。

但到了2018年,這起“市值管理事件”東窗事發,南風股份實控人楊子善逃逸,南風股份股價暴跌,前述出資方黃飛建蒙受了超過五千萬的損失。然而,在黃飛建將楊子善及相關方告上法庭後,在法庭上,昔日的資金借入方“反咬一口”,認爲黃飛建出借行爲涉及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要求法院駁回請求。最終,黃飛建因出資涉及經濟犯罪被法院駁回上訴。

清流工作室從另一份裁判文書看到,同樣借錢給楊子善等人炒作股價而遭到損失的另一資金出借方,同樣上訴無果。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案件陳述,黃飛建等出資方,其出資之時就對坐莊是知情的。

無獨有偶,清流工作室從另一份裁判文書看到,上市公司宏達新材(002211.SZ)原大股東與一家專門從事“市值交易”的公司裡應外合,操縱股價。之後東窗事發,宏達新材大股東則爲了要回當初雙方合夥炒股而繳納的保證金,將後者告上法庭。

相關文書顯示,2014年5月,因宏達新材資金緊張,經一個叫“竇曄文”的中間人介紹,宏達新材原實控人朱德洪與上海永邦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永邦”)實控人楊紹東結識,併合謀拉擡宏達新材股票價格後高位減持獲利分成,且楊紹東承諾將獲利的10%分給竇曄文。

自2014年5月29日起,朱德洪分3次通過大宗交易將共計4788萬股宏達新材股票減持至楊紹東控制的9個證券賬戶,並將股票減持款的30%作爲保證金轉至上海永邦賬戶,由上海永邦幫助進行“市值管理”,並將減持所得大額資金交由上海永邦用於投資和操作宏達新材股票。

緊接着,因此,朱德洪與楊紹東存在配合行爲。朱德洪不斷尋找併購重組題材和熱點,但又故意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上海永邦則通過連續交易和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方式配合,雙方共同影響宏達新材股價。

不過,到了2016年,這起以“市值管理爲名”的股價操縱案最終東窗事發,證監會對相關方均作出處罰。

原本朱德洪與楊紹東約定的是股票回購式交易,即朱德洪將股票減持給楊紹東兩年屆滿後,朱德洪要收回。但後來股價暴跌,股票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賣掉,導致楊紹東虧損了3000多萬元。禍不單行的是,爲了追回當初合作炒股而繳納的4800萬保證金,朱德洪與楊紹東在法庭上反目成仇。

裁判文書顯示,朱德洪一方認爲,這4800萬元是楊紹東因公司經營需要向其借的款,並且楊紹東也出具了借條。楊紹東則抗辯,該款是保證金性質,不需退還。後來法院查明,該款項的確爲朱德洪與楊紹東合作炒股的保證金,但雖然借貸關係有瑕疵,楊紹東也無權佔有,於是判楊紹東返還保證金。

最終,這起交易過後,操盤方“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私募人士向清流工作室表示,有人甘冒坐牢的風險去坐莊,主要還是無利不起早。“就算你一隻股票交易的再好,將來分到的利潤能有多少?分贓多還是正常利潤多?”該人士表示。

樑耀丹是清流工作室高級作者,常駐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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