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上路 這4種情形不用核酸報告也可以回臺

秋冬專案上路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所有人入境臺灣皆須附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不過,只要符合「緊急協處,例如奔喪、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以及出入境3日內」這四項情形,可不必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也不裁罰,但仍需籤切結書,並在入境臺灣後自費進行採檢。

指揮中心強調,符合上述條件者的適用對象只限國人、持有居留證外國人或陸港澳人士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若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四種情形,可以籤切結書方式搭機,然後在入境後自費進行採檢,就不罰。

一是,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且需要在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

二是,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東加等。

三是,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

四是,出境3日內入境,指揮中心指出,有需求的目前多是商務人士,或是因個人簽證即將到期等。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如果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而且不符合上述情形就逕自返臺,除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外,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經確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還須負相關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