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電話處置不當 新北警、消將懲處並檢討改進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針對苗栗林姓女子水庫自殺前,打電話向住在新北市何姓及陳姓朋友訴苦,朋友轉向新北市警局110和消防局119勤務指揮中心求救,卻無法獲得及時協助,最後造成林女不幸死亡一事,新北市警局與消防局25日同聲表示,將對此一案例做一全面檢討,並尋求改進之道,有關疏失人員則會依法進行懲處。

新北市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蕭力愷今天表示,新北市消防局接獲報案時,對方第一時間確有提到林女要自殺,但並未提供地址當事人手機關機,纔會請報案人直接和苗栗聯繫,前後通話時間大概兩分鐘,對方也立刻去電苗栗消防局。

蕭力愷說,民衆撥打119時本來就會跳到當地轄區,本案比較特別的是報案地址不明確,纔會建議報案人撥打當地轄區。

至於誤給舊的苗栗消防局電話號碼,是因爲苗栗消防局剛好搬家,所以纔會誤給舊號碼,新北消防局會檢討改進。蕭力愷除感謝各界的建議外,也表示不排除對相關疏失人員懲處,但由於目前技術還無法達到由消防局內部直接將電話轉接到當地,新北消防局會接受各界建議改進。

新北市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張維鎮表示,若接獲民衆越區報案,警方應該依規定進行轉報,並繼續追蹤報案進行管制,但當天受理報案人員確實有人爲疏失,警察局內部除將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外,也將尋求改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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