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等8名被告 其中5人今認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上月被港府取締的香港支聯會多名主要成員等共8人,因去年64非法集結案,被檢控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11月1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圖爲被告樑國雄(左)及李卓人(中)當日上午於荔枝角收押所登上囚車押往法院。(香港中通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圖/中新社資料照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上月被港府取締的香港支聯會多名主要成員等共8人,因去年64非法集結案,被檢控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11月1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預計審訊10天,8名被告中,有5人今認罪。

8名被告分別是黎智英、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前常委樑耀忠、常委樑錦威、香港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前記者何桂藍。其中李卓人、蔡耀昌、樑耀忠、樑錦威及胡志偉認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不認罪。

李卓人承認3項控罪,即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共3罪;蔡耀昌、樑耀忠及樑錦威承認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胡志偉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黎智英、李卓人、鄒幸彤、蔡耀昌、樑耀忠及樑錦威等6人,被控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鄒幸彤、蔡耀昌、樑耀忠、樑錦威、胡志偉及何桂藍等7人,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另再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

這起案件原本共有26名被告,除了上述8名被告外,另有2名被告已潛逃海外,其餘16名被告早前已認罪,被判處徒刑4至10個月不等,當中有3人獲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