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掛號費上限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聲肯定

取消掛號費上限,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聲肯定。(示意圖,資料照/陳麒全攝)

衛福部4日發文廢止「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迴歸市場機制,醫師公會全聯會、肯定衛福部做法,也強調會自律,在合理範圍內彈性調升。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表聲明表示,針對衛福部於3月4日發文停止適用衛生署於99年6月21日關於掛號費公文,引起少部分人士或團體有所迴應之情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爲能釐清真相,避免造成混淆,因此作出如下說明,懇請各界參酌並能一致肯定有爲有守之政府。

首先,樂見政府願意「依法行政」,此次廢止之公文如同衛福部所解釋,是因前文已經造成誤解,並將原本「備查」之行政作爲,複雜化到有審查之情形,爲免日後持續有所違誤,所以停止適用前文。

其次,參考收費標準意即有所規範,並且同時會產生錨定效應。若有所謂天花板數字,可能造成多數人會依照該收費標準,甚或暗示該金額爲大家所公認之金額。如此容易造成價格定錨,且無利於市場穩定。

掛號費上限取消之後後,迴歸市場機制與各自衡量各地區與自身經營策略,不但可以避免錨定效應,同時也可以促進市場蓬勃多元發展,避免過度一致下產生無差異化,反而會偏向廣告導向爲主要經營方針。

聯合會也表示,掛號費本來就屬非醫療費用早有定論,因此無論在法規上,或實務上之管理自與醫療費用不同。但未來仍應秉持公開透明機制,讓病人於就診前能確知相關費用資訊,以保障民衆就醫權益。且醫師爲相當自律之專業人才,況目前醫療機構無論是醫院還是診所都相當完善與充足,不可能有大幅調漲掛號費之可能。

聯合會也強調,先前所訂掛號費金額已歷經十多年未有調整,不但遠遠偏離真實物價上漲幅度,也造成醫療業不敢投資於基礎設備上,況且我國大部分醫療機構皆爲健保特約機構,其收費都是依健保規範定價,各醫療機構無甚差異,僅掛號費爲可調控之部分,已屬極小部分差異化,若取消這些微差異可能,以經濟學之供需原理來看,日後將造成更大問題。

聯合會肯定,衛福部有鑑於應依法行政,且爲了醫療長遠發展之需,並應重視人民選擇權下,採用放寬引進部分市場經濟,以利未來提升人民福祉與開拓醫療進步,是一項福國利民之舉,且這項措施爲時不晚;聯合會將會本於醫療專業與提升醫療品質之必要,肯定衛服部這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