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14%行政區未設置機車定檢站 環境部擬放寬限制

機車定檢自1997年實施以來首度調升,將從80元調整至100元。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圖/臺中市環保局提供

環境部預告修正機車檢驗站相關草案,修正重點包含機車排氣檢驗站補助費用提高、放寬偏遠地區機車檢驗站設置、強化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等,環境部表示,全國有14%地區尚未設置機車定檢站,因此修正草案以放寬設置限制,另也強調,機車定檢費用是從空污基金支出,對車主沒有影響。

環境部今天召開「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說明,修正草案是考量檢驗補助費多年未調整基本工資、原物料及物價均已調整、全國368個行政區14%未設置機車排氣檢驗站,但偏遠地區民衆無法順利檢驗機車排氣、爲維護機車排氣檢驗站資料傳輸系統更安全,以及近年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仍有未完善處理改善等。

張順欽表示,修正重點包含在未設置機車排氣檢驗的行政區或車輛登記數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三分之一的偏遠地區,可放寬營業面積35平方公尺以上限制,明定規範檢驗區不得設置在人行道、騎樓及防火巷等估共空間,場地變更前也須報主管機關,另外檢驗區禁止堆放雜物或挪爲他用。

張順欽指出,機車定檢補助給檢驗站的費用提高至每輛100元;處分規定部分,若檢測人員惡意違規檢測,包含以他車檢驗、檢驗中催加油門、提早插/拔杆、檢驗中調修、合格後調修致品質劣化等或是涉貪污行爲者,得註銷資格,1年內不得再登錄,並撤站3年。

會中新北市機車公會提及,目前每個檢測人員只能待在一間檢測站,希望能放寬允許同一縣市內,讓檢測人員能在1個檢測站以上間協助民衆做機車定檢;張順欽迴應,目前沒有硬性規定檢測人員只能待在同個檢測站,但考量工時須依照勞基法規定,未來可將此納入修正意見並設計適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