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春節計程車加成收費」懶人包 北北基+20、花東+50

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2020年農曆春節連假有7天,不少人出遊時會選擇搭乘計程車,爲體恤計程車運將年節期間辛勞服務,春節期間都會有加成運價。但要注意,各地春節加成的金額都有所不同,《ETtoday新聞雲》整理全臺各縣市的計程車加成規定,出遊前記得看仔細,若遇有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向該處或警察機關檢舉。

農曆春節期間各縣市計程車加成規定如下: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北北基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同步,從1月20日0時起至1月29日夜間24時爲止,每趟次加成收費20元。計程車駕駛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則依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即可。

桃園市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公告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自1月20日0時起,至1月29日夜間24時爲止共10天,無論搭乘距離每趟次加收50元;機場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無論搭乘距離每趟次加收100元。

新竹市春節期間加成計費時間爲1月20日凌晨0時到29日夜間24時爲止,按原規定每趟加收3成。例如原本車資爲100元,春節期間則會收取130元,詳細的春節期間收費加價措施,已印製成中、英、日3種語言放在計程車內,方便旅客得知。

苗栗縣苗栗縣政府公告,從1月22日凌晨0時起至29日夜間24時爲止,按原規定每趟加收3成費用

臺中市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實施區間爲1月22日凌晨0時起至29日夜間24時爲止,共10天,每趟加收50元。在春節期間,計費表內會自動顯示加收後的價格民衆依照最後跳錶顯示金額付費即可。

彰化縣彰化縣在春節期間加成計費區間爲1月22日凌晨0時至29日夜間24時爲止,每趟加收100元,夜間加成仍照舊。

▲春節計程車內的計費表多會以春節加成價顯示。(圖/記者林世文攝)

南投縣由於南投縣境內計程車多采議價制度,春節期間也會加收費率建議搭乘前需先和司機確定價格後再搭乘,以免發生消費爭議

雲林縣、嘉義縣雲林與嘉義縣市的春節加成從1月20日凌晨0點起至29日夜間24時爲止,每趟加收50元。

臺南市臺南市春節加成期間自1月20日凌晨零時起至1月29日夜間12時止(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衆逕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高雄市高雄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期間爲1月20日0時起至1月29日24時止,全天一律按表加收50元。

宜蘭縣宜蘭縣計程車農曆春節加成實施期間自1月20日凌晨0時起至10日24時止,每趟加收30元。在春節期間,計程車跳錶顯示金額即爲春節加成後的總金額,民衆依表付費即可。

花蓮縣花蓮縣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實施時間爲1月20日凌晨0點29日24時止,全面按夜間加成計價:夜間加成計算方式啓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192公尺5元,每旅次再加收50元。

臺東縣臺東縣春節計程車加成費率從1月22日起實施至31日爲止,共10天。全天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起跳價爲100元,單程另再加收50元。業者需按表計費,不得再以議價或故意繞遠路方式,欺騙消費者

▲春節搭計程車要注意,各縣市加成收費不太相同。(圖/ETtoday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