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例染疫死在北市防疫旅館 衛生局拒協助檢方批:推責

新冠肺炎疫情法醫相驗通報及處理流程公衛機構可從中選擇不要介入死亡個案,但檢察官批評地點防疫旅館內至少應派人到場監督。(圖:李文正翻攝)

臺灣第12例新冠肺炎死亡個案,70多歲男子本月21日陳屍防疫旅館,經採檢後確認爲首例防疫旅館猝死且確診爲新冠肺炎。第一時間警方詢問臺北市衛生局防疫措施企劃師稱「非權責機關拒絕介入,應循司法相驗途徑」。檢察官批評,專業的公衛機構不介入,讓警察、法醫陷入染疫風險,衛生局應派人到場監督,不可一昧推卸。

本月3日,70多歲長期居住菲律賓男子入境,持3日內檢驗報告搭機,入住防疫旅館,本月21日被旅館送早餐服務人員發現陳屍屋內,警方獲報後,詢問北市衛生局並製成電話紀錄,企劃師稱,衛生局並非權責單位,請警方循司法相驗途徑,偵查隊、鑑識人員、葬儀人員、法醫、檢察官等人穿上防護衣進入相驗並將遺體放入2層屍袋移置殯儀館

葬儀社人員爲移置大體,竟穿全套防護衣進入分局跑流程,要求偵查隊人員蓋章,嚇得員警大喊「出去!」,葬儀社人員只能站在路邊等候。接着2名偵查隊同仁,又穿著白色防護衣進入辦公室,同仁再受驚嚇,拿着2、3瓶裝酒精沿路噴灑,詢問後才知因飯店櫃檯說「防護衣你們帶來的,不可以丟在防疫旅館,要自己帶走!」員警只好開偵防車返回警局

地檢署隔天則以法醫研究所提供消毒全面消毒,法醫以不計入時數病假進行14日自主管理工作交給其他人代辦。

但員警詢問衛生局,確認當天有穿戴防護衣,並未直接接觸病原接觸,屬自主管理,只須24小時配戴口罩,且不能請給薪病假。其他同事則卻陷入恐慌,擔心防護衣上沾有病毒,像是偵防車座椅方向盤都可能,現2人有如「活動傳染源」,只好自費7000多元到臺大醫院進行快篩,結果陰性

檢察官認爲,衛生局是專業的公衛機構衛卻稱是「非權責機關」,而事發地點是高風險染疫的防疫旅館,至少派人在場監督、控管風險。未來,若防疫旅館再有猝死案件,經確認無他殺可能,檢察官可否以「行政相驗」爲由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