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NCC下架中天新聞臺 4理由曝光「虛僞陳述、選擇性自律」

記者蔡文鈴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審查中天新聞臺換照案,會中以7比0全數通過,7名委員一致否決換照。對此,NCC主委陳耀祥出面說明不予換照原因,主要歸咎於違法紀錄嚴重,以及內控機制失靈,還有大股東蔡衍明介入新聞製播事實。NCC於記者會後也發佈新聞稿,迴應中天換照議題

NCC全文如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駁回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中天新聞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換髮

中天新聞臺屢次違規及遭民衆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

NCC說明,中天新聞臺執照效期內(103.12.12~109.12.11),截至決議日中天新聞臺違規情形,共計違規25次,受警告處分2件,受罰鍰處分23件,核處金額共計1153萬元。受核處事由包含:違反事實查證12件、妨害公序良俗5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4件、節目廣告不分2件、違反兒少法1件、營運不當1件。

依該會受理人民陳情及申訴案件統計,民衆申訴案件由106年72件(佔本會受理電視類人民陳情及申訴總量4.71%)增加至108年962件(佔本會受理電視類人民陳情與申訴總量31.55%)。

中天新聞臺雖有部分節目獲得獎項肯定,但其核心節目每日新聞與政論節目卻屢屢違反法律規範,顯示該臺的新聞專業難以落實。

107年評鑑後,中天新聞臺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

NCC表示,該臺製定之相關內控及自律機制與其他新聞臺相仿,尚稱完善,此由該臺前次評鑑期間查無違規紀錄,可見其有能力落實新聞專業。

但自評鑑後,該臺即累積大量違規,其倫理委員會對觀衆申訴幾未提出實質有效討論,失去批判矯正功能。教育訓練規劃亦未能有效連結民衆申訴、裁罰案件,且內容常與新聞專業無關,有淪爲表面功夫之嫌。另該臺亦未遵守自訂之「中天專業倫理規範」及「中天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且有新聞部主管長期未予補實情事,顯見其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

新聞製播遭受不當干擾,違反「中天電視新聞自主公約

NCC補充,針對中天新聞換照案,先前已經109年8月21日申設及換照諮詢會議第142次會議審議,並作成建議不予換照之初審決議。

爲使該公司能充分與本會及社會展開對話,該會召開聽證會,惟該臺未能就其「內控與自律失靈之原因」及「如何排除上層股東干預與解決機制」,提出有利之說明。且依聽證會上中天公司董事林柏川先生與大股東蔡衍明先生之陳述證實大股東蔡衍明先生、非中天公司人員邱佳瑜女士直接或間接介入中天新聞臺製播之情事,明顯違反該公司所訂「中天電視新聞自主公約」,新聞部相關主管均未表示異議,亦未見自律內控機制對此提出檢討與反省,印證該臺營運不善。

中天新聞所提補充意見與承諾,未能具體說明改善可能性

NCC表示,換照過程中,中天公司提出多次補充意見陳述及承諾,包括:

增加1名專職編審。落實新版教育訓練計劃。強化新聞臺考覈制度。確實履行評論性節目的風險控管。強化申訴案件處理。確實執行倫理委員會決議及增加倫委員成員。配合主管機關指導執行獨立審查人制度。落實中天新聞臺人事由中天電視董事會及總經理管理的制度。惟此8項措施仍未能有效說明其如何排除上層股東不當干預。該會補充,103年審理中天新聞換照案時,尚盼中天公司依各項要求改正,該臺雖受到該會多次警示與要求落實附款,卻未能如實執行。綜上所述,中天公司未遵守自定之新聞製播規範、多次虛僞陳述、選擇性執行自訂之相關自律規範,使該會認爲未改善過往違規情事,更難以落實未來6年營運計劃,因此依衛廣法第19條規定駁回其申請,不予換照。

後續中天新聞員工勞動與訂閱收視戶權益,NCC將密切關注

考量上述決定後續涉及勞動權益保障事宜,該會除籲請申請人應積極負擔僱主責任,也將函知勞動主管機關,請其注意勞動權益保護情事。訂閱收視戶權益及上下架事宜,NCC將會後續注意並妥爲因應

▼NCC中天換照記者會說明,主委陳耀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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