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4.2萬個牀位 政院拍板私校可設住宿型長照機構

政院會今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新增設有長照科系私立學校,得以成爲住宿型長照機構。(報系資料報)

政府推動長照2.0,行政院爲提升長照量能,行政院會今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新增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學校,得以成爲住宿型長照機構,以運用學校空間,並藉由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同時,爲避免削價競爭,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服務費用,並增訂罰則違者可處3萬元至15萬元。

有鑑於需要長照的失能人口持續成長,爲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滿足失能者多元長照需求,此次修法草案明定長照特約單位應向長照服務使用者收取應自行負擔部分之服務費用,避免長照服務單位削價競爭,違者除現行暫停派案外,增訂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則。

衛福部推估,2030年對長照住宿需求人數將達17.5萬人,以去年供給牀位數是13.3萬牀,還有4.2萬要布建,因此,衛福部將分兩階段,分別爲今年到2025年,2026年至2030年,逐步建立長照住宿型機構。

爲提升長照量能,增列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爲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設置主體,排除適用設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規定,藉以培育長照人才,以達訓用合一及促進長照資源發展目的

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法也將給付支付新制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予以法制化,另並加強長照服務機構管理,增列公佈違法機構名稱負責人的規定,以強化使用者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