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康復上班、就醫沒證明遭拒!羅一鈞籲別爲難:不公平待遇可檢舉

羅一鈞表示,確診者要是被不公平待遇,可提出檢舉。(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到,本土疫情確診病患有超過1萬人解隔離,但有康復民衆需要返回工作崗位,卻因居住安養等就醫問題出現被拒絕狀況,有些單位更設下些限制,比如要出具檢驗陰性證明或CT值多少才能回去,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4日)呼籲各單位爲難確診者,只要確診者有不公平待遇都可提出檢舉。

羅一鈞最後強調,法律規定傳染病防治法除了很多防疫規定外,也有第11.12條保障傳染病病人,不管工作權、就學權等居住就醫安養權,民間團體個人設下限制,不是依照主管機關設下的限制,對於感染者有出現不公平待遇可檢舉,主管機關若經調查確實符合違法事實,可處1~15萬元罰鍰,根據11.12條罰鍰一致,請相關的單位配合指揮中心政策,不要對感染者設下不當限制,相關部會設置對確診者提供解格通知書,不用出示檢驗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