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交趴色影師又拍色?拍完18歲少女裸照手上銬

穆川申替剛滿18歲的少女拍攝裸照成年禮,隔日就雙手上銬警局。(圖/翻攝自IG)

網路化名「穆川申」、「松山西口前」的攝影師蔡哲凱,前年因拍攝「6女戰7男羣交趴」,引起軒然大波,後被臺北地檢署依涉犯圖利使人爲性交猥褻罪起訴,不料本月15日又在旅館爲一名剛滿18歲的少女拍裸照,隔日雙手就被銬上手銬進警局。

該名少女爲了找穆川申拍照,從16歲等到18歲。(圖/翻攝穆川申IG)

穆川申14日深夜在IG發文表示,該名少女早在2年前就不斷私訊要求拍照,但他總是以「未成年」爲由拒絕,直到對方將滿18歲的那天晚上,他才和「助理們」及少女一起到旅館,在許願完吹熄蠟燭後,打開了「成人禮包」,「一直到了18歲,0時0分過後,我纔開機,按下第一張快門」。

穆川申自曝進警局遭上銬。(圖/翻攝自IG)

根據穆川申2年前的PO文,他認爲這位16歲的少女「顏質」、「身形」都非常好,無奈對方未成年又在讀高職,決定直接拒絕,「沒什麼好可惜的」,「想跟這位16歲的妹妹說,兩年很快」,如今2年到了,他也達成約定、與少女相約旅館拍攝。

穆川申隔天發出一篇限時動態自曝,疑替少女拍攝淫照,被銬上手銙進了警局,他自嘲:「爲什麼我的一生總在多彩多姿着,拿回手機了,先別問,我的8月16整天」。

根據民法規定,成年是指年滿20歲、具備完全行爲能力之人,而非年滿18歲,若少女家屬不知情女兒蔡男在外過夜未歸,仍可提出刑法《和誘罪》告訴,並提出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