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死亡者「每人10萬喪葬慰問金」 衛福部7/15起陸續發放

衛福部針對新冠染疫死者發放喪葬慰問金。(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國內從去年發生新冠疫情以來,染疫死亡個案至昨(8)日累積718例,衛福部今日表示,經指揮中心認定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者,衛福部將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後確診死亡者發給新臺幣10萬元喪葬慰問金,7月15日起陸續發放。

衛福部日前發佈「衛生福利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髮給要點」,國內新冠確診死亡個案每名會發給10萬元喪葬慰問金,而已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死亡慰問金或喪葬補助者並不影響其領受資格

身份認定將追溯到去年1月15日以後確診個案,由於國內於去年1月21日發生首例境外移入,這也代表所有新冠確診死亡個案都涵蓋在範圍內,相關經費則由特別預算支應。

社工副司長蘇昭如表示,慰問金受領人之順序依序爲確診死亡者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若同一順序有數人者,平均領受,可填寫委任聲明書推派一人代表領取。

蘇昭如表示,目前衛福部已經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就近與民衆聯繫彙整受領人相關資料後送至衛福部辦理。指揮中心將定期提供衛福部確診死亡者名冊,由衛福部比對受領人資格後,從速辦理慰問金髮給作業,撥入受領人指定帳戶或以匯票掛號方式送達。

相關慰問金領受所需領據及聲明書,符合慰問金髮給之領受人可以自行上衛福部首頁/肺炎專區/民衆/確診染疫死亡喪葬慰問金區下載填寫後,直接郵寄到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西側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問金)收。

衛福部提醒,爲避免不必要羣聚,請民衆儘量以郵寄方式而非親送該部辦理。若仍有其他疑義,請洽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到衛福部官網專區瞭解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