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妳點閱破萬」賤男4小時硬上2次拍裸照 逼前女友當性奴

朱男前女友出面,卻將對方帶回住處性侵。(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朱姓男子不滿被甩,去年7月起多次傳訊恐嚇、秀出持槍照,逼前女友出面。不料女子赴約後,朱男竟直接將人載回住處性侵、強拍裸照,還威脅要把照片PO網「讓妳點閱率破萬」,以此逼前女友繼續供他逞欲。事後,朱男真的將裸照貼在女方母親住處附近,女子受不了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據瞭解,被害女子小青化名)頗具姿色,曾和朱男交往長達1年多,但後來覺得對方性情暴躁偏激,因此在2016年底提分手。朱男無法接受,懷疑小青是另結新歡,不斷苦苦糾纏。

爲此,小青從去年7月開始避不見面,不料朱男卻開始用臉書、LINE傳送:「有種妳不要回家」、「我會讓妳先死」等訊息恐嚇,還秀出自己持槍的照片,暗示要開槍復仇。小青擔心家人生命安全,只好答應赴約吃飯,不料吃完一坐上車,就被朱男載往住處4小時內性侵2次,甚至強拍裸照。

事後,小青身心受創,拒絕再次赴約,豈料朱男卻揚言「妳封鎖我,我會讓妳點閱率破萬」、「如果妳被別的男生碰過,我會讓妳生不如死」等語,還在小青母親住處散佈裸照,甚至在上頭標註「下賤」、「靠美色騙人」。

小青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但朱男到案後卻大聲喊冤,坦承確實有傳訊恐嚇、散佈不雅照,但性侵部分是兩情相悅、合意性交,而且拍照獲得女方同意。檢方勘驗照片後,發現小青表情面露無奈、氣憤神情,因此不採信朱男辯詞,20日依強制性交、恐嚇、妨害秘密、誹謗等罪將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