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車位究竟買不買得?

一直以來,業主普遍不接受人防車位,對人防車位有諸多不放心。記者帶着疑問,通過走訪和諮詢,逐一破疑。

首先,針對業主最關心問題,人防車位可以辦證嗎?

對於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我們有必要仔細瞭解下這兩者之間的區別

產權車位

這類車位屬於開發商出售給業主的,由於屬於開發商規劃銷售的一部分,已經通過審批,這類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車位年限商品房使用權年限一致,業主取得產權證書後也可以出售車位。

人防車位

這類車位位於人防工程中,由國家投資、國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共同出資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出資建設有權歸國家,經營管理收益權歸人防工程投資者停車位

一些城市遵循“誰投資、誰所有”這一不成文規定,像重慶上海廣州,就採取將人防工程產權劃歸開發商所有。

人民防空法》

第5條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具體而言,若是開發商投資建設了小區的人防工程,其人防車位的管理收益則歸開發商所有。

早在2008年3月20日,廣州出臺的《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規定》第9條規定:“人防工程中車位、車庫的房地產權證,需註明相關使用注意事項。”

所以,廣州市人防車位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二、人防車位可以轉賣嗎?

既然可以辦理產權證,轉賣也就跟產權車位手續一樣。

三、人防車位到期了怎麼辦?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業主在與開發商簽訂人防車位租賃合同時,要注意“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有些小業主認爲購買使用權30年或者50年,風險巨大。法律人士則認爲,法無禁止便可行,開發商有權對人防車位使用權進行買賣。從另一角度,關於房產到期這個話題,2018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給出了明確答覆:可以延期、不影響交易、而且這方面要抓緊修法。通過這個思路,人防車位到期產生的風險,也可保留。

四、爲何有些小區,人防車位比產權車位還貴?

首先,這個問題要從人防位置規劃來談。人防車位所處的位置,在建築形式上都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人防車位要求設有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此外,人防車位具有抗核荷載衝擊波設計,其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民用建築。

基於這個原理,人防車位的規劃區域就有不確定性,如果人防車位正好規劃在電梯口,就方便度而已,電梯口車位明顯優於距離較遠的產權車位,相信業主買車位,主要圖便利,那麼物以稀爲貴也就這個道理

最後,單從業主權益方面,人防車位的風險點在於戰時會政府回收,但發生戰時的機率有多大呢?爲了1%的風險,放棄99%的獲益,明顯是多憂。綜合說來,人防車位與產權車位功能價值無異,買一個保愛車壽命,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