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激戰女網友…完事被抓包「已婚」!惱羞再硬上…她全身咬痕崩潰

男子激戰完女網友被發現已婚,惱羞再硬上一次,被法官判刑4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女子小君化名)在臉書上認識男子阿虎(化名),2人事後相約飲酒、嘿咻,但沒想到,小君完事後赫見阿虎的身分證配偶欄上有人,2人爆發口角,小君也因此想離開,孰料,竟被阿虎強押上牀硬上得逞。案經小君提告,高雄地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虎4年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但仍遭二審法官駁回。

判決書指出,小君2019年6月間透過臉書認識阿虎,聊了幾天後,2人就相約見面。小君約定日當天特地臺南搭車南下高雄,並在與阿虎會合後,直奔阿虎租屋處飲酒聊天,更自然的發生關係但小君卻在完事後發現阿虎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並非空白當場氣得質問阿虎,並表明要離開。

不過,當小君準備離開時,剛好阿虎的朋友來訪,而阿虎便順勢將小君包包拿走,接着要她到超商買東西,而爲了拿回包包,小君只好乖乖配合。直到阿虎友人離開,阿虎再度起色心,將小君壓上牀硬上得逞。

過程中,小君因奮力掙扎,導致嘴脣全身多處有咬、抓痕,而最後小君不斷求饒,還揚言打電話給前夫,要前夫到阿虎住處接她,阿虎才罷手把包包丟給她,小君才得以離開。

法官審理時,阿虎辯稱,2人當時爲了身分證配偶的事大吵,之後又因爲時間太晚,不放心小君自己離開,才希望她留下,且吵完架之後「根本沒有心情發生關係」,否認硬上小君。

然而,法官並不採信阿虎說法,認爲小君的驗傷報告中,身體有多處咬痕及抓痕,且下體也驗出阿虎的DNA,再加上小君指證歷歷,法官因此認定阿虎性侵,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虎4年徒刑。阿虎事後不服提出上訴,但仍遭到法官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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