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開3牀房型」過夜 正宮趴門外一聽!心碎討百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中張姓人妻不滿姚姓丈夫女性友人一起出遊,還在苗栗民宿同房過夜,她趴在門外聽到裡面有聲響,趕忙報警抓姦,夫妻關係因此破裂,事後還面臨離婚危機,越想越不甘心,這才決定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

張女不滿丈夫和女性友人一起出遊。(示意圖/unsplash,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張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是在2010年間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原本家庭生活幸福美滿,沒想到丈夫今年4月間巫姓女友發展出不正常的交往關係,兩人甚至瞞着她相約到苗栗旅遊,並在當地某民宿同房過夜,她趴在門外聽到裡面傳來疑似性行爲聲音,悲憤之下報警抓姦,「我和警員一起敲門,過了很久丈夫纔來開門,巫女一度還想跳窗逃跑。」

張女坦言,這件事情對她造成很大的打擊,10年婚姻就這樣一夕破滅,巫女事後還傳送訊息刺激、挑釁,根本毫無悔意或歉意,讓她承受極大的精神痛苦,這才決定硬起來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

▲張女在門外聽到丈夫疑似在「辦事」的聲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事發地點無關)

對於上述指控姚男堅稱和巫女只是普通朋友,「我因爲婚姻觸礁,希望尋求他人意見,於是約她一起去登山,纔會在民宿過夜」,況且當時訂的是3牀房型,也沒有發生性行爲,兩人都是清白的。巫女也證稱當晚的確是入住3牀房型的房間,「事後我很懊悔,也對姚男感到很生氣,纔會對他老婆說出比較激動的言論。」

不過,臺中地院法官認爲,縱使姚、巫兩人當時入住的房間爲3牀房型,張女也沒有親眼目睹性行爲,但姚男明知自己已婚,仍與女性友人一同出遊、同住一房,顯然已經超越一般異性朋友之間的社交往來範疇,而且事發之後他不僅拒絕繼續與妻子同住,還提出離婚訴訟,巫女遭指爲小三也沒有反駁,種種行爲皆已侵害張女的權益,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