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載小三滑進摩鐵 妻質問神回「我肚子痛去拉屎,洗個澡就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宋姓男子妻子結婚多年,卻偷吃葉姓女同事,妻子2017年底發現手機裡有曖昧訊息,進一步蒐證這才揭穿這段婚外情。雖然宋男辯稱兩人沒有發生過性關係,前往摩鐵只是去上廁所,「拉屎完後洗個澡就走了」,但承認的確有在交往,最後被判應與小三共同賠償正宮35萬元。

▲宋男坦承外遇葉女,但兩人在交往期間沒有發生性關係。(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無關,下同)

宋妻在判決書中主張,葉女明知丈夫是有婦之夫,兩人仍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間,分別於摩鐵、汽車內發生3次性行爲,2018年2月到3月間還在車上接吻、摸胸,要不是她在2017年12月某日發現丈夫的手機裡有曖昧訊息,根本就無法蒐集上述這些行爲的證據考量到自己精神上受到的痛苦和婚姻被破壞的後果,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而挨告的宋男及葉女坦承雙方的確有交往,但並未發生性行爲,況且宋妻在發現這段婚外情之後,就以沒有安全感爲由拿走男方位於桃園市的房地產,並在2個月內陸續取走487萬5000元,還逼迫簽署讓渡契約書,他們已經付出很多代價,沒有理由再賠償200萬元的精神補償

▲宋男聲稱是到摩鐵上廁所。

桃園地院法官調閱宋妻提供的對話譯文,發現宋男被妻子質疑是否外遇、發生性關係時,先是坦承「我承認都是我的錯」,接着又提到,「我會迴歸家庭」、「我就載她(葉女)回去啊,我肚子在痛,旁邊就有一家汽車旅館,就開進去休息,我去拉屎,拉屎完後洗個澡就走了」,等於間接佐證兩人的確有交往的情事,但無法證明是否有發生性關係。

法官指出,不論有無發生性關係,宋男與葉女交往是不爭事實,這個行爲也破壞了他與妻子之間的婚姻圓滿,導致妻子承受精神上的痛苦,配偶權也受到侵害,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最後判他與葉女應共同賠償宋妻3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