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槍擊 菲官方:臺漁船意圖衝撞「被迫」開火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菲律賓公務射殺臺灣漁民菲國漁業水產資源局和海岸防衛隊10日召開記者會,雖然會中坦承確實對屏東琉球漁船「廣大興28號」開槍射擊,但卻強調是因爲該船「意圖衝撞」,執法人員纔會被迫開火,且當時也不清楚有無人員傷亡

漁業局局長瑞斯(Asis Perez)指出,編號3001巡邏船是在昨天上午,於伊拜雅島(Itbayat)與呂宋島海域間,發現4艘不明漁船,對空鳴槍原想登上其中一艘漁船檢查,卻遭對方試圖撞擊,迫使執法人員開槍射擊其引擎,好讓它喪失作業能力

培瑞斯進一步指出,緊接着巡邏船就發現有2艘未掛旗船隻,靠近該艘被他們射擊的漁船,當下便撤回巡邏站了。他強調,直到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告知,才知道這些船隸屬於臺灣,且當時有造成1人死亡。

不過,培瑞斯也強調,4艘漁船出現的伊拜雅島海域,位於菲律賓最北端,明顯是在菲國「領海範圍內。至於海岸防衛隊司令官狄索瑞納(Rodolfo Disorena)則談到,目前仍在調查,當時是用哪種槍射擊臺灣漁船。

另外,菲國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巴里羅(Armand Balilo)稍早則告訴記者,執法人員只是克盡職守,在阻止漁船非法捕撈,如果有人因此喪生,那值得他們同情,但不會因此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