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不如玳瑁? 送兒就醫超速吃紅單 法官判免罰

東森新聞記者謝宗樺臺中報導

臺中5歲的鄭小弟,今年大年初五深夜發高燒,父母親兩度打119叫救護車消防隊員建議自行就醫,由於燒到39.5度,夫妻開車急奔急診,收到一張1600元超速紅單,向交通裁決所、監理所申訴都無效,鄭姓夫婦氣不過,向法院聲明異議法官查閱病歷後判免罰

鄭姓夫妻凌晨載着5歲的兒子,從沙鹿開車到臺中榮總掛急診,因爲兒子高燒39.5度,心急的鄭男中港路三段(限速50公里)被測速照相拍下時速62公里,收到1600元罰單夫妻倆向交通裁決所、監理所申訴都被駁回,他們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終於獲法官認同。

當事人主張,去年保育人員爲了急救一隻玳瑁超速,救動物救人命所以免罰,何況他們救的是兒子;法官查閱病歷,發現鄭小弟屬於緊急狀況,需要30分鐘內診治,而且急診後留院觀察,符合《行政罰法》中緊急避難規定,判決這張紅單不用罰。

鄭姓夫婦今天上班不在家,鄰居受訪時說,相關單位應將心比心,小孩發高燒要看病,「飛都來不及了還管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