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看房竟和房仲「滾牀」 她撂狠話:我敢用命拿掉孩子

劉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太太林姓女子與李姓房仲出軌有染還疑似流產,怒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認定李男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劉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太太林姓女子因看房結識李姓房仲,2人出軌有染還疑似流產,怒告求償100萬元,李男當庭大喊「通姦無罪」,還反控劉男夫妻感情不好早已形同陌路,高雄地院認定李男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

劉男與太太林女想要買房,與房仲李男結識,劉男2020年意外發現,太太與李男頻繁見面,查看手機發現,太太竟傳「我只希望你協助我守護感情」、「這是一個情侶應該的相處方式?」、「你前妻要錢我不需要而我也敢用命拿掉孩子」等曖昧話語給李男,還有許多親密合照。

劉男私下跟監太太行蹤,在汽車旅館逮2人正着,破門時李男只穿着短袖、內褲,林女無法解釋何故2人到汽車旅館獨處。

劉男查出,太太和李男每月至少發生1到3次性行爲,且足跡遍及高雄、臺南、雲林各大汽車旅館。劉男認爲李男明知林女有老公還跟她有染,且兩人至少已發生過20次性行爲,提告求償100萬元。

開庭時,李男搬出大法官釋憲,強調通姦早已無罪,還指控劉男與太太兩人感情早已不好,形同陌路。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判定李男和林女已逾越男女交往分際,判李男須賠償劉男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