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男「摩鐵共處1hr」挨夫告 她喊冤「安慰閨蜜」判免賠

▲蔡姓人妻被拍到與男子摩鐵,2人挨告外遇遭索賠48萬元,蔡女稱2人是去安慰閨蜜法院判她免賠。(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蔡姓人妻與李姓丈夫婚後育有1女,日前遭李姓丈夫控訴離家出走1年多外,還與鍾姓男子在摩鐵共處1小時,向2人求償48萬元;但蔡女喊冤去摩鐵是爲安慰閨蜜,鍾男因是2人共同好友隨行,桃園地院採信蔡女說法,判她與鍾男免賠。

李姓丈夫控訴,妻子自2018年7月離家出走後,又於2019年3月間,被他抓包與鍾男在摩鐵共度1小時,2人出來時互動親密,主張配偶權受侵害,向2人求償48萬元。

蔡女表示,鍾男是她透過林姓閨蜜介紹認識的,去摩鐵當天,是因接到閨蜜來電哭訴與男友爭吵,怕對方衝動做出傻事,才聯合共同好友鍾男一起前往,在摩鐵內僅單純安慰閨蜜。

林姓閨蜜證稱,當天她因被男友毆打到公園哭泣,不料又在公園被別人騷擾,害怕下才躲到附近的摩鐵休息,期間向蔡女哭訴後,對方就和鍾男一同前來安慰,心情稍微和緩後,便讓2人先回去。

法官依據林女證詞、蔡女說法,認爲安慰閨蜜一事說法有據,且從李姓丈夫提供蔡女、鍾男離開摩鐵時的照片,也只看到2人保持距離行走、與一般社交狀況沒甚麼不同,並不像李所說的「親密互動」,依李男控訴證據不足,判蔡女、鍾男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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