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暈船三戰小王被狂盧「想愛愛」 清醒後聯手丈夫反擊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張姓男子2016年時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人妻小薇化名),兩人不僅發生關係還拍下性愛影片,後來女方有意離開並回到丈夫身邊,但他不願意甚至要求再度上牀。小薇事後越想越不安,於是主動向丈夫坦白,最後夫妻倆聯手一起擊退糾纏不清的小王

張男與小薇兩度在摩鐵嘿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張男到案後坦言,2016年時他38歲,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小薇後,兩人聊得很投緣,同年12月22日纔會邀約對方到臺北市南港區的探索汽車旅館幽會,隔了7天又相約在相同地點歡愛,兩人碰面時不僅發生性關係,還把過程拍成影片,當作是見證他們的愛情

後來,小薇覺得對這樣做很對不起丈夫,提議結束這段關係,但張男不願意放手,頻頻傳送「想愛愛」等曖昧訊息挽回,兩人2017年6月第三次發生性關係,她在激情過後越想越不對勁,於是主動向丈夫坦白自己外遇並獲得諒解,夫妻倆乾脆聯手一起反擊,先由妻子提告強制性交罪,再由丈夫提告妨害家庭罪。

▲張男不想結束兩人的關係,頻頻傳訊息向小薇求情。

關於強制性交的部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張男雖然承認與小薇發生性關係,但絕對沒有任何強迫的行爲,對方還曾寫「親愛的,一口酥,心甜甜的」這樣的卡片給他,可見當時根本就是兩情相悅;臺北市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採信他的證詞處分不起訴。

不過,妨害家庭的部分因爲有性愛影片的光碟爲證,張男訊後被依法起訴。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張男犯後坦承犯行且沒有前科考量到他在接受訊問時積極表明願意和解,也同意一次給付小薇25萬元,未來也不會再騷擾對方的家人,因此相信他應該已經知道警惕,沒有再犯之虞,最後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還得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