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可教化!湯姆熊男童割喉案定讞 曾嫌因這2判決理由免死

曾文欽曾嗆「在臺灣殺1、2個人不會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2012年臺南湯姆熊案殺童嫌犯曾文欽,歷審都以精神耗弱、有精神病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5日)維持原判無期徒刑,高院新聞稿指出,曾文欽案發前罹患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等,父母離異、從小沉默成長在封閉環境,加上並不是全然無可饒恕惡性等,因此判決無期全案定讞。

曾文欽2012年間誘騙小5方姓男童遊戲卡,騙去廁所割喉,當晚落網時還嗆「在臺灣殺1、2個人不會死!」「如果我沒被抓,我還要再去殺人,殺到被捕爲止。」據13次的精神鑑定報告,以及4次自殺紀錄,歷審都判無期,高院今天維持無期判決,全案定讞,判決理由有幾點。

▼男童姑姑難以接受判決。

據高院新聞稿,「死刑屬於極其殘酷刑罰,承認死刑的文明國家,都要嚴謹慎重,被告(曾文欽)案發前即有憂鬱症等,長期飽受精神疾病,也曾到5家醫院就醫、加上被告父親證詞,他從小父母離異,沉默生活在封閉環境,身心狀況及生活成長環境俱非健全,一定比例受到成長過程和身心疾病影響。」

新聞稿也寫道,「法院審理時被告都坦承犯行,因此認爲他尚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改過可能,不宜宣告死刑。」又考量只有國小畢業、沒和被害家屬和解、自小成長環境異常,「無期徒刑並宣告禠奪公權終身爲適當。」但此結果讓男童姑姑非常不能接受,「難道我要去死?曾文欽都是裝瘋賣傻,家屬都希望判死刑,這結果無法接受,司法已死。」

▼曾文欽當時誘騙男童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