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是海洋日

李武忠

每年的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今年國際的共同主題是「團結我們纔有能力保護海洋」(Together we have the power to protect the ocean!)。國內循例舉辦一些應景活動,只是這些活動過後,如何喚起民衆對海洋的熱愛,願意走出戶外擁抱與關心海洋,讓臺灣成爲「親水」民族並在永續海洋中找到定位與出路,需要注入更多的關懷心力

海洋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它不僅提供地球超過70%的氧氣、吸收近半數二氧化碳排放、協助氣溫調節、還提供豐富的能源礦產、海產就業機會等,卻遭到人爲污染的嚴重破壞(平均每一平方海哩就有4600個塑膠廢棄物)。儘管保育團體一再呼籲世人重視海洋被污染的事實,並提出人類未來可能面臨無魚可捕的警語。但是在龐大的經濟利益驅使下,非法漁業活動(每年不法所得高達235億美元)、休閒旅遊(製造大量垃圾)、過度捕撈(已超出可永續捕撈量的2.5倍)、污染海洋(如墨西哥灣漏油、日本核輻射污染、中國大連輸油管道爆炸泄漏污染、英國英吉利海峽化學品泄漏)等等有增無減,海洋資源環境持續惡化,嚴重威脅海洋生物生存,凸顯光靠道德勸說與自我約束恐怕效果有限,必須採用更多元的方法如經濟、管理等手段來對海洋資源進行有效管理與保護。

面對世界海洋日身爲地球村一員的臺灣,在歡慶之餘也應該理性反省是否善盡保護海洋的責任。

首先臺灣政府應嚴格管控非法漁業活動,目前全球全力防堵非法、不報告、未經管制(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fishing,簡稱IUU)活動,歐盟更對非法捕撈活動採取「零容忍」的政策並透過國際間的合作和全球性的捕撈產品認證制度,進一步打擊非法漁業活動。目前臺灣還有多艘漁船於權宜船並未依照規定辦理登記,且漁船入侵他國經濟海域捕魚的情況仍時有所聞,臺灣漁政機關必需施展鐵腕,落實漁船漁業管理才能杜絕船東僥倖心理,否則最終受害的是臺灣整體漁業。

其次,臺灣應該改變宣傳模式,過度捕撈(Overfishing)是破壞海洋漁業資源最大的元兇,而過漁的真正原因在於政府有害補貼以及爲了滿足人類的口腹之慾及錯誤的飲食文化所致。臺灣每年大肆舉辦的屏東黑鮪魚季、基隆鎖管季、蘇澳的鯖魚季、花蓮曼波魚季、臺東飛魚季等所強調的還是表層觀光美食文化,看不到深層生態保育觀念的傳承。政府許多活動也都是鼓勵買魚吃魚,幾乎到了無所不吃的情境,難怪會給予臺灣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的負面觀感。除了強調適正漁獲管控、建立預防法則外,應善用科技優勢,加強沿近海漁業資源的增殖及養護並從基礎教育着手,培養國人對海洋與食魚文化的正確認知。

政府應加強海洋保護區的管理,雖然是立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是目前最有效維護海洋生態的方法,國內近年來也積極設立海洋保護區,但是問題關鍵在於如何落實有效管理以及兼顧海洋保育與漁業利益,而不是隻着重在MPA劃設數目多寡與所佔面積比例的高低。

再者應儘速實施海洋生態補償機制,透過對損害海洋資源環境的行爲人收費或徵稅,提高其污染成本,進而達到減少污染及保護資源的目的。

最後建議消費者或餐廳主廚在選購海產時能參考「臺灣或全球海鮮指南」,共同爲保護海洋生態盡一份心力,也讓我們「年年有魚」。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