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食進口 產地需標至「都道府縣」 不配合就公佈名單

來自日本災區納豆醬油包「遍地開花」,複合性包裝食品成漏網之魚,衛福部食藥署昨指出,即日起,所有自日本進口的複合性包裝食品,包括內含醬包,產地標示不能僅標日本,要在外包裝細標至都、道、府、縣,對於不配合的業者,目前雖無法可罰,但會增加稽查頻率並公佈業者名單,讓消費者共同抵制。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說,目前對於核災食品管理,在源頭方面,已要求日本業者協助進行源頭管理,有鑑於此次出包食品,幾乎都是納豆的醬油包,已請日方提供醬油廠來源和場地;此外,所有日本進口食品,包括醬料包、調味包等內含物,除了產地需標示到都、道、府、縣,也需加註中文標示。

食藥署表示,目前已透過食品業者都必須登錄的「非登不可」系統,要求食品業者、進口商登錄商品產地,但由於目前無法源可管,遭外界質疑業者是否願意配合。

邱秀儀指出,食藥署僅能「加強輔導和稽查」,不排除公佈不願配合的業者,相信消費者的力量比法源來的大,「大家會選擇有標示的產品」,業者擔心遭抵制,便會配合標示。

此外,衛福部食藥署昨日亦公佈最新稽查結果,共計37項產品違規數量約5萬多件,已全數要求下架,其中22項產品未檢出輻射,15項產品送驗中,違規業者將依《食安法》開罰3~300萬元。而民衆郵購、或親自從日本購買食品回臺,無論是否來自核災區,一旦私下販售、未經輸入食品的查驗程序,均會依違反《食安法》,最高開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