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南、北消防喆所」歷史建築物欣賞

文/時尚家居

「力麗集團」、「力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郭木生文教基金會」三單位,自今年3月底起,假臺南市府前路一段307號臺南地方法院(今稱司法博物館),展出50幅遊志忠畫家精美「臺灣建築文化遺產畫作」,預計展出至107年7月19日,50幅畫作中有兩幅歷史建築物特別凸出,建築物正中央皆有ㄧ凸出高塔樓,讓我們來欣賞這「臺北消防喆所與臺南合同廳舍」的歷史故事與特殊建築風味。

臺北消防喆所位於日治時期臺北驛(臺北車站)斜對面現址爲忠孝西路與重慶南路東南側路口「臺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城中分隊」,該歷史建築物已完全拆除;當時「臺北消防喆所」是全臺城區最高建築物,中央高塔高達36公尺,約爲11層樓高,功能爲遠眺臺北州廳城區,且塔樓最高處懸掛ㄧ警鐘,若日夜輪值之消防夫遠眺或獲通報有燃煙與火災等情況,立即敲鐘並駕消防車馳往救火救災範圍包括臺北州廳的三市街(艋舺、臺北城區、大稻埕等),此較清末時期,臺灣無任何消防組織與設備,遇上火燒厝,只能官民合作提水桶前往打火,日本人稱之爲「手桶時代」,進化很多了,顯然亦使得當時臺灣逐步邁向消防制度的現代化。

臺北消防喆所於1902由臺北州廳派具工程背景的澤井市造先生,擔任第一任消防組長(相當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開始籌劃臺北州廳消防工作、組織與籌建消防喆所,喆音哲,「喆所」意爲決斷處理所,該消防喆所遂於1917年竣工,建築物採當時流行的簡易歐式風格,爲磚造兩層建築物,二樓中央退縮成圍欄涼場(露臺),以三角山牆爲正面,並型塑一尊澤井市造先生半身紀念雕像,兩側爲圓形屋頂的小衛塔,中央高塔採八角型塔狀樓冉升而上,形成凸出顯眼的臺北府城建築物。

臺南合同廳舍爲臺灣地區行政機關「合署辦公」的濫觴,日治時期原爲供臺南州廳消防組詰所使用,建物如同臺北消防喆所,包括中央高塔的瞭望臺辦公處所,後來於東側與北側,另建廳舍提供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以及臺南州廳警察會館等三單位聯合使用,當時亦爲臺南州廳最高建築物,高約28公尺,約爲8層樓高建築,最高處亦懸掛ㄧ警鐘;合同廳舍由於位於臺南州廳市區中心,當年幸町「大正公園」旁(即今之民生綠園圓環上),故爲市中心行政聯合辦公最佳處所,附近有孔廟、臺南州廳等建物。

臺南合同廳舍的高塔竣工於1930年,日後再延續興建東側與北側廳舍,成爲三層樓簡易歐式大建築,採非對稱型配置順沿圓環邊側,三使用單位各自不同出入口意象饒富趣味;北側爲警察會館臨圓環邊,由兩根顯眼高聳多立克式柱式出檐至三樓,中央女兒牆高於兩側,設有旗杆座,營造會館主入口意象,端點位置爲官吏派出所,西側爲消防組詰所使用,中央高塔爲四方形樓,不同於臺北消防喆所之八角形樓,近頂端處有水平出檐,形成四周可供眺望之環周具欄杆的露臺,全棟構成府城正中央「民生綠園」圓環上特殊的景觀建築,目前全棟頃由臺南市政府以「復舊方式」維修中,未來將呈現歷史博物館文創氛圍的大樓特殊風貌

本次「臺南藝鄉情 院」展覽,最大特色在於由歷史時間軸線上,發現臺南府城、臺北府城的城市與建築發展的軌跡、建築物型式風格、殖民治理者對臺灣不同城市風貌經營的態樣以及臺灣各地風俗民情接受外來文明深化程度不同,從北方之都(臺北)、南方古都(臺南)兩大首都,各任全臺行政經濟中心期間,對城市消防喆所等具相同功能建物,比較其建築物的互異設計理念、功能等特色,實令人橫生趣味。

敬邀3/23-7/19間親臨臺南市府前路「臺南地方法院」(即司法博物館),參觀比較各具特色的臺灣歷史建築-臺北消防喆所與臺南合同廳舍,順道探訪其他臺灣建築物的歷史故事,展覽期7/19之前我們將舉辦系列趣味活動,歡迎鄉親朋友共襄盛舉,來古都安排一趟古蹟巡禮與視覺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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