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執行難”――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題:如何破解“執行難”――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23日下午分組審議了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與會人員普遍認爲,在民法典施行的大背景下,就民事強制執行專門立法十分必要。民事強制執行立法全面總結執行工作經驗,爲司法機關落實執行權提供法律依據、爲民事主體實現權利提供法律保障。
王教成委員表示,制定民事強制執行法,是建立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執行難長效機制的重要制度成果,對於完善民事強制執行法律制度、規範人民法院執行行爲、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劉修文委員認爲,草案以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編爲基礎,堅持問題導向,全面總結民事執行程序改革實踐經驗,兼顧執行效率與公平,爲切實解決執行難提供法律支撐。
草案明確了對“老賴”的懲戒措施,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措施的適用條件等。針對實踐中失信被執行人虛報、轉移、隱匿財產等“花招”,以及執行過程中“取證難”等問題,與會人員展開熱議。
杜小光委員表示,草案在“制裁措施”中對拘留期限和罰款上限作出了規定,但相比欠債不還獲得的利益,這些措施的力度還不夠。建議進一步加大強制措施力度,延長拘留期限、提高罰款上限。
“一些企業、個人信用情況的基礎信息不全面、不真實,企業兩本賬、多頭開戶,層層嵌套設立結構複雜的多家關聯公司。市場主體對此防不勝防,管理部門防範難度極大。”陳國民委員建議,進一步推動建立聯合信用懲戒聯席會議機制,推進聯合懲戒體系拓展升級,在更大範圍實現失信名單自動識別、自動攔截、自動懲戒。
“執行難往往難在其他執行相關的部門的配合上,這些部門一旦不配合,就會導致法院取證難、執行難。建議在‘協助執行’這一節中明確各有關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以及處理辦法等內容。”韓曉武委員說。
“執行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譚耀宗委員表示,草案應進一步完善對執行人員行使公權力的規範與監督,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