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居民到環保署抗議深澳電廠

瑞芳當地居民代表與環保人士下午到環保署抗議深澳電廠案。(廖德修攝)

深澳電廠所在地的深澳、瑞濱海濱等三里居民,到環保署前表達支持建廠態度。(廖德修攝)

環保署今天下午召開環評大會,由經濟部提出2025年非核家園開始前的逐年能源配比報告,瑞芳區居民代表則於下午1點到環保署前抗議,要求經濟部撤回開發案,並重做環評。而電廠所在地的深澳、瑞濱、海濱里居民則到場支持興建電廠,形成相互較勁的場面

瑞芳區龍山裡長暨反深澳燃煤電廠自救會長陳志強表示,瑞芳區絕大多數的里長都已加入連署,反對興建電廠。身爲在地居民只想請問政府,爲什麼所謂的照顧偏鄉,永遠只是拿一點回饋金就要鄉親生命去換?這合理嗎?

瑞芳老街文化觀光推展協會蔡政建也說,從這幾個月官方的迴應來看,難道這就是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瑞芳人呼籲全民一起團結抗空污、反深澳電廠,共同解決問題

綠色和平基金會專案主任蔡佩芸表示,政府從未說明興建深澳電廠的必要性,以去年的燃煤裝置容量推算,已可發出1200億度電,2025年燃煤發電佔比將降至30%,只需995億度電就夠了,根本不需要再投資1000億元興建一座深澳電廠。而且煤絕不是乾淨的能源,全世界都在逐漸淘汰燃煤電廠,政府不應反其道而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出,臺電提供的資料根本避重就輕,甚至以錯誤方向誤導社會。目前的說法是北部電廠的發電量用電量少134億度,核一、核二廠除役缺口更大。事實上,臺電常優先調度成本較低的中部燃煤機組來發電,與北部區域電力平衡無關。另外,臺電把用電量超大的新竹科學園區也加入計算,當然會讓缺口擴大。

義務律師憲政認爲,環保署說若環差案沒過就要回到2006年通過的環評案,而當年的排放標準已不合現在的規定,因此2006年通過的的環評已不合時宜,應該加以撤銷。

不過到場支持建廠的里民則說,興建電廠有助於經濟發展,亦可促進當地繁榮。且深澳的條件並不適合興建燃氣電廠,尤其儲氣槽更有相當的危險性,因此在地人「要煤不要氣」,支持興建煤電廠。在場反對的瑞芳居民則反脣相譏,認爲他們與臺電是利益共生結構,與瑞芳區大多數人的意見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