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千金2千萬交保金付不出…願將大陸款項匯回臺 法官降爲5百萬

▲潤寅實業千金楊宇晨涉洗錢、湮滅證據遭羈押禁見,法官原裁定2000萬交保,因楊女願配合匯回贓款,故改裁500萬交保。(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有錢人家的千金到處吃喝玩樂,原本爽到不行的人生,卻因父母詐貸銀行386億元,成了階下囚…。老牌紡織貿易商潤寅集團千金楊宇晨,由於涉協助父母洗錢、湮滅證據等,遭羈押禁見。臺北地院原裁定楊女能以2000萬交保,但她覓保無着,因此將她延長羈押禁見2月。北院上週再度開庭提訊楊女,楊女承諾匯大陸贓款,因此法官改裁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每週3次到派出所報到。

2019年9月間,楊宇晨在桃園機場搭機前遭攔下,被檢方聲押獲准,原本總是打扮亮麗的楊女,關進看守所7個月後已變得面容憔悴。4月10日羈押期限將屆滿,北院4月8日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楊女一早穿着看守所的「制服」,被囚車載出庭律師極力主張無繼續羈押必要,但檢察官認爲,爲確保審理程序的進行,避免串證之虞,有必要羈押禁見。

楊宇晨的律師表示,本案最重要的關係人,也就是楊宇晨父母,皆已羈押禁見,共同被告也已初步採證,並無串證空間,另外,楊宇晨已被限制出境、出海,帳戶也被凍結,護照更是被沒收,不可能會逃亡,況且檢方迄今未證明楊宇晨所動用資金來源就是犯罪所得,因此無羈押禁見的必要。

法官審酌楊女在本案具關鍵性地位,且相關犯罪所得均未繳回,雖無羈押必要,但應以2000萬元交保,但楊女覓保無着,因此自4月10日起第一次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4月29日再次審訊,楊女表示願意將現在大陸的款項配合匯回臺灣,供司法單位扣押,因此法官審酌後,改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每週一、三、五到北市中正分局仁愛派出所報到。此外,法院持續關注匯款進度,若認定楊女實際上無匯款之意,可能會構成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將再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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