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再查1人 銀行資深經理收賄6萬認罪獲緩起訴

潤寅公司董事長楊文虎(圖中)、王音之夫妻因2008年起因財務週轉不靈,以水果禮盒或現金收買銀行高層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964萬餘元,2人已被判刑入獄。檢調追查發現某銀行前資深經理林抱安,涉在2015年間收受潤寅水果禮盒和6萬元,違反銀行法。臺北地檢署今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潤寅公司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因2008年起因財務週轉不靈,以水果禮盒或現金收買銀行高層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964萬餘元,2人已被判刑入獄。檢調追查發現某銀行前資深經理林抱安,涉在2015年間收受潤寅水果禮盒和6萬元,違反銀行法。臺北地檢署今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

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詐貸逾400億元,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楊文虎夫婦等36人。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楊文虎25年徒刑、王音之27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林抱安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曾任某銀行資深經理,並陸續派駐營業部、西門分行、南京東路分行等營業單位,從事開發法人授信業務。

檢方查出,林抱安於2015年2月14日,藉經由潤寅等公司實際負責人王音之贈送水果禮盒時,另收受王音之指示水果行蕭姓業者放置水果禮盒內的現金6萬元,以此方式向借款人收受不當利益。

檢方偵查期間,林抱安坦承不諱,且與王音之及蕭姓業者證述相符,其犯行堪予認定。檢方考量其無前科,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且犯後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態度良好,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且其行爲所生危害非巨,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