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廢核四 臺電形同宣告破產!

▲臺電發言人李鴻洲認爲,廢核四等同宣告臺電破產。(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臺電發言人李鴻洲26日表示,若廢核四,並將已執行的核四預算2,700多億元,列入財務報表,加上臺電累計虧損的2,084億元,會遠超過臺電資本額3,300億元,形同宣告破產

李鴻洲說明,廢核四形同宣告臺電破產,在營運上,恐面臨債信評等受損,若銀行銀根資金調度就會發生困難,臺電將無法正常採購燃料,導致正常供電受阻、進行中工程延宕等一連串問題

核四預算共追加4次,金額已達2,838億元。李鴻洲解釋,預算已執行部分約2,700餘億元,且尚未列入公司財務報表,若加計臺電至2013年底的累計虧損額2,084億元,將超過臺電資本額3,300億元,恐使臺電面臨公司法第211條:「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扺償其負債時,董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

依照會計準則規定,未來可能爲公司帶來收入的支出,才能被列爲資產。李鴻洲強調,如果核四遭廢,等於沒有運轉供電的可能,無法爲臺電帶來收益,已投資金額,會直接轉列爲損失

截至2014年3月底止,臺電資產是1兆8,960億元,負債爲1兆7,137億元,未來1年內須償還債務約3,911億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臺電每年核四借款部分,要支出利息24億元,財務狀況相當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