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許金龍遭起訴 金管會:會要求其負賠償責任

樂升董事長許金龍。(圖/東森新聞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公開收購樂升破局,後續風波不斷延燒,13日金管會表示,若樂升董事長許金龍遭起訴,就會要求其負賠償責任投保中心也會向許金龍求償,並向法院扣押其財產

財委會13日考察櫃買中心,立委聚焦在樂升公開收購後續個案的處理。其中,立委黃國昌表示,目前法規並沒有延遲交割的空間,而中信銀代百尺竿頭公告延長交割時間,到底合不合法,金管會從未正面迴應,且竟然允許中信銀替百尺竿頭公告。

對此,金管會傍晚澄清表示,百尺竿頭在公開收購說明書已有刊載,公開收購人承諾在本次收購期間屆滿,5日內要將完成款項支付給應買人,即在8月19日公開收購屆滿日,要在8月26日支付款項。

但8月22日委託中信銀代公告,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8個營業日內,即延後3天,在8月31日以前,纔會將收購對價支付給應賣人。

金管會指出,「百尺竿頭片面提出延長支付收購對價時間,跟公開收購說明書所承諾的事項是不符合的,而延長收購價款時間,是屬於民法上『給付遲延問題,所以當初事實研判,應迴歸到代理機構中信銀,其應該確認是否會有違約的問題。」

金管會強調,當時僅能發函公開收購人,要求提出支付收購對價承諾、辦理交割股作業相關證明文件,並要求中信銀密切瞭解資金匯入情形等相關措施

金管會官員說,「與中信銀溝通過程,其從未提出百尺竿頭確定無法交割的情形」,直至8月29日中信銀告知,已與百尺竿頭簽訂「指示暨同意書」,且雙方email認定,百尺竿頭如未於8月30日下午2時前,將全部交割款匯入中信銀確認的帳戶,並檢附相關匯款證明文件,中信銀立即退還收購案應賣股票,給所有應賣人。

對於百尺竿頭違約一事,金管會表示,已把相關事證資料轉給投保,確認立案後,投保中心就會對許求償,扣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