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二的出口量!陸宣佈對澳洲進口大麥進行反傾銷調查 

澳洲出口近三分之二的大麥中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19日開始對澳洲的進口大麥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英媒《金融時報猜測,此舉可能是爲了報復澳洲,因其日前決定在巴布亞幾內亞獨立國馬努斯島(Manus island)海軍基地進行擴建,以抗衡中國在該地區日益擴大的影響力

根據澳大利亞出口穀物創新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的4年內,中國平均每年從澳洲進口12億澳元(約274.9億臺幣)的大麥,佔澳洲大麥出口額的67%以上。

大陸商務部19日發佈公告寫道,「即日起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該產品英文名稱:Barley,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0031000和10039000。本次調查通常應在2019年11月19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0年5月19日。」

這項反傾銷調查是中國國際商會上月9日代表國內大麥產業正式提交的申請;美國總統潘斯(Mike Pence)17日發表聲明表示,美國將與澳洲一起拓建馬努斯島軍事基地,「努力保護太平洋國家主權海洋權益」;另外,澳洲在本月也宣佈計劃對該基地進行升級改造。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指出,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大麥的產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均佔同期大陸同類產品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另外,商務部強調,申請書主張澳洲大麥以低於正常價值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數量大幅增長,價格大幅下降,國內產業遭受了損害,傾銷與國內產業損害存在因果關係

經審查,商務部認爲,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覈查方式向有關利害關係方瞭解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爲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爲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