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將修正 山老鼠最重可判10年半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內湖老鼠疑案持續延燒,引發外界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視。農委會30日指出,爲加重山老鼠刑責,將修正森林法》第52條,把刑期從6個月以上、5年以下,提高至1年以上、7年以下,若竊取紅檜扁柏牛樟等珍貴木種,可加重2分之1刑罰,最重可判刑10年半。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30日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如何防制盜(濫)伐林木」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他坦言,對於竊取林木的違法行爲,「現行法令不夠周延」,因此將修正《森林法》相關法條,且已在5月將修正法案送進立法院。

現行《森林法》第52條內容顯示,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農委會專案報告指出,擬將《森林法》第52條相關罰則,從6個月以上、5年以下,提高至1年以上、7年以下,若竊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貴重木種(紅檜、扁柏、牛樟),可加重2分之1刑罰,換言之,最重可判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