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聯合女大生還辱屍 林男判賠2259萬元

▲殺害聯合大學畢業生的同校林姓男學生。(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國立聯合大學林姓女大生去年遭同校林姓男學生殺害,死者父母求償精神撫慰金,苗栗地院9日判林男賠償新臺幣2259萬餘元。

被害人去年6月畢業,已考取電視臺儲備主播,準備搬遷北上實習前,卻在校外租屋處慘遭林姓延畢生持刀殺害。

林男供稱,當天中午他見林女獨自搬運行李,上前主動幫忙;下午他自認與對方較爲熟識,前往女方房間索取電話號碼遭拒,2人發生口角,憤而以預藏水果刀猛刺對方10多刀,事後還猥褻、污辱遺體

刑事部分,苗栗地院今年1月判處林男無期徒刑;另外,死者父母對林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共2259萬2139元。林男到庭表示願意依對方請求給付,法官判決林男須分別賠償被害人父親1098萬6817元、母親1160萬5322元;全案可上訴。